第四百五十八章 發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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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是生死不容的敵人。因此,用規則來處理爭執,其實是最好的方式。
除了周禮裡對戰爭有明確的規定外,古人留下的文獻中,我們也可以看到這種戰爭規則的痕跡。比如《曹劌論戰》中,就有幾個細節體現出來了。“公與之乘,戰於長勺”。這裡講的,其實就是古代作戰,需要專門選擇作戰地點。比如“齊人三鼓”,齊人敲了三次鼓,但是因為魯人不動,齊人也不好進攻。顯然,這就是一種規矩。包括曹劌問魯莊公靠什麼來打仗,魯莊公講的那些理由,其實也是一種規矩。
還有,宋襄公在和楚國作戰的時候,一定要等楚國渡過河,擺好陣,再和他們打。後人不理解,覺得宋襄公迂腐。其實,宋襄公這不過是遵守那時候戰爭禮儀的表現。
這種戰爭禮儀中,就包含了“兩國交兵,不斬來使”。
雖說西周的時候,形成了一整套打仗的禮儀。但是從春秋末期開始這種戰爭禮儀就被破壞了。戰爭詭道大行其道,講究謀略,講究以戰勝對方為直接目的,不管禮儀,不管理由。而且這種戰爭方式被人津津樂道,被人欣賞羨慕。對按照這種方式打仗的,被稱為謀聖、兵聖、兵神、兵仙等等。
本來,在這種禮儀喪失的同時,“兩國交兵,不斬來使”也應該喪失掉的。但是,古代打仗又講究一個精氣神,講究一個英雄氣概。如果殺掉來使,就顯示出了自己的一種膽怯。而在戰場上,沒有勇猛無畏,軍隊就丟了魂,就沒辦法再打仗了。
當然了,所謂“兩國交兵,不斬來使”,也不是絕對的。有時候,斬了來使並不是露怯,反而是一種顯示精神氣概的表現。
比如蒙古人在攻打南宋釣魚城的時候,就曾讓使者去釣魚城送信,讓宋軍投降。但是宋軍斬了來使,並把來使的首級掛在城頭,表示堅決不投降的決心。
還有,成吉思汗的商隊在花剌子模被搶劫後,成吉思汗派使者去花剌子模交涉,但花剌子模人卻割掉來使的耳朵,把他放回去,以示侮辱。
所以說,這一點也不是絕對的。
除此之外來使的作用,是為了送信。本身不具有攻擊性,也沒有帶武器。殺掉沒有攻擊性的人,是為人所不齒的。就像在戰場上殺掉手無寸鐵的婦女兒童一樣。
本來,來使的到來,有可能刺探軍情。但是在戰場上,經常做的是鬥智鬥勇。有智慧的人,常常會將計就計。就是故意向來使釋放出一些亦真亦假的資訊,讓來使上當。從而達到麻痺敵人的目的。比如《三國演義》中的“蔣幹盜書”,就是充分發揮來使的作用的一個有名的事例。
所以才不會殺來使。
但是在這個修仙世界,兩國交戰不斬來使,是被視為事關兩國尊嚴的事情。
每一個國家的使者都象徵著各個國家的尊嚴,是屬於一個國家乃至此國家民族不可觸碰之底線,殺了使者,就相當於是把這個國家的尊嚴和麵子從頭到尾徹底的羞辱了一遍,如此,如何能忍?
掠邊境,戰賽之敗,收買刺殺金科狀元再斬天朝來使。
百姓之怒在一樁一樁一件件極罪之事下,本就已經極為不滿,又先有李明以個人名義發出的檄文引怒,再有建明皇帝以朝廷之身頒佈的正式國檄,剎那間引得王朝境內百姓無不順應戰事,將討伐匈奴之事視為一等一之大事。
民心所向,精神匯聚,一縷縷奇特的能量彷彿在匯聚,大乾王朝上空有金黃之氣不時飄蕩。
【討匈奴檄文】釋出當日,大乾軍隊即出,整齊兵鋒,若洪流般向早已探聽完畢的匈奴地界猛烈進攻而去。
而與此同時,隨著檄文釋出,同樣震怒的還有匈奴王庭。
“大乾為父,匈奴為兒,我倒要看看,誰是父,誰是兒!”
“所有兒郎全都上馬,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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