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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旁聽人員出去後,堂上只剩下常律、傅讓和劉振。楊縣令見機快,他的目的達到,早就帶著兒子離開了。
傅鍾起身,對齊泰說道:”去把案卷拿過來。“
齊泰一愣,這是對常律不滿啊,他提醒道:”案卷會公開的。“
傅鍾:”我心裡有數。“
走到堂上,他馬著臉對傅讓罵道:”丟人現眼的東西,還不扶著你小三哥回去,等著吃酒席嗎?“
傅讓冤呀,千里迢迢來到榆林,不說路途上的辛苦,最後連馬也被偷走了。好不容易蠍虎子掀門簾——露一小手,以為會博個滿堂彩,誰知這個糊塗判官判了個這樣的結果。
他不敢回聲,眼睛一紅,倔強地扶起劉振就走。心裡默唸:“京城裡傳得這麼神,他還是榆林的知府嗎?”
一會兒,案卷就到了傅鍾手裡,他一邊看,一邊露出滿意的笑臉,”人是選對了。“
傅鍾急著要看案卷,就是生怕常律逆反投機,博取強項之名(越是官宦子弟,越要重判)。知道傅讓是自己的弟弟後,他的判決與判詞沒有一字改動。
他笑著說道:”常判審案,驚心動魄,峰迴路轉,把我這個外行看得雲裡霧裡。“
常律拱手回道:“考試就是考試,律法就是律法,大人的教誨,常某不敢須臾或忘。”
傅鍾:“說得好,律法就是律法。不過,我有幾事不明,還請兩位解釋。”
常律與齊泰一起拱手,但請大人下問。“
傅鍾:”楊某明顯有犯罪動機,而且也有行動,飯店老闆娘衣衫被扯爛,同時喊了救命,為何他能全身而退。“
常律:”審案既問動機,更重事實。老闆娘的衣衫是被撕破,但關鍵是人未受傷。就算楊某不來自首,受害人告上法庭,仍是民事糾纏,夠不上犯罪。楊縣令暢曉刑案,自然都在他的計算當中。至於老闆娘喊的救命,只是她的一面之詞,不能作為證據,律法重的是驗傷結果。“
傅鍾:”假設傅讓不出手,發展下去,後果不堪設想。“
常律:”那就要看案件發展到什麼程度,老闆娘一旦身體受傷,或者隱私之處暴露,性質就變了,案件就由民事糾紛轉為刑事案了。“
傅鍾:”這麼說,傅讓是阻止了一起刑案的發生,對雙方都是有利的,為何堂審,只有他一人受罰。怎麼說,他也是見義勇為之人。“
常律與齊泰對望了一眼,常律做出請的動作,齊泰謙遜說道:”你是本案審理之人,還是你說的好。“
常律清清嗓子,”傅讓是有俠義心腸,但更是為律法所不容。歷朝歷代,只要不是亂世,俠以武犯禁。民事糾紛與刑事案件,自有有司掌控,豈能任由什麼人隨意出頭干涉。否則,還要朝廷幹什麼,還要三法司幹什麼。西漢俠士郭解,最後死於非命,教訓深刻,不可不察。“
傅鍾這才明白,所謂俠之大者,無非往遠古傳說上牽強,朝廷不支援的事,恐怕敢於犯禁的不多。
他隨即說道:”可嘆劉振要為傅讓出頭,受了十板子,也是個教訓。“
齊泰:”他的運氣算好的。“
傅鍾:”這是什麼意思。“
齊泰:”自從大人設了旁聽席,才有了不準帶劍入場的規定。要是原來,總兵負有保衛榆林之責,他要旁聽審案,誰敢下他的刀劍。剛才在堂上,常判要抓他時,他就有拔劍的舉動。要是拔出劍來,今天就不是十板子能了事的。“
傅鍾:”即便拔劍,也不一定就會傷人,不至於這麼嚴重吧。“
齊泰:”他一旦拔出劍來,性質就變了。“
傅鍾:”不是要看後果嗎?“
齊泰:”那不一樣的,這是什麼場所,森嚴法庭,豈容任何人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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