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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就目前來說,估計是不會對你倆的事鬆口的。而且家裡條件又不缺東西......”
後面的話沒說完,但意思卻已經表達出來了。
我不缺東西,你給我送再多都沒用,估計還可能適得其反,引得鄧維維媽媽對劉寧更加厭惡了。
林寶悅摸著下巴坐在旁邊,面對鄧維維投過來的求助的眼神,笑道,“要不然這樣,你問問劉寧,國慶假期咱們能不能開車去他家玩一圈?不是有山嗎?應該好玩的吧?”
鄧維維沒聽明白,正說著她家裡的事,怎麼扯到了去劉寧家裡玩?
有什麼關係嗎?
“傻子,你媽之所以不喜歡劉寧,不是不喜歡他這個人,是不喜歡他的出身。你去他家看看,見見他家人,再看看他家的果園和茶山,不要說這些是俗物,也別說你跟他在一起只是看中他這個人,跟他家的財產沒關係。
或許一開始是,但現在事情的發展已經脫離了你倆天真的愛情。你媽認為你出身高,劉寧配不上你,所以現在為了拔高劉寧的身份,只能用他家的財產給他做墊腳石。
我說句不太合適的話,婷婷姐當初離婚的時候之所以家裡對她這麼有意見,不僅因為她把工作給辭了,還因為她什麼也沒有分到,也算是淨身出戶吧。當然,不是她不想分,是因為對方本身除了一套父母給買的房子,其它什麼都沒有。
但如果反過來,你們覺得婷婷姐的父母對她還會有那麼大意見嗎?”
不說別的,但凡離婚後能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也不會每個人面對她的遭遇還反過來說她傻,說她不該離婚。
逼得鄧婷婷無奈之下遠走他鄉。
公職人員拿出來說是挺好聽,但除了每個月的死工資,有什麼呀?
有權有勢的也只是頂層的個別人物,下面的小蝦米,說句不好聽的,日子都不一定有做小本生意的人過的好。
但鄧維維現在還生活在學校的象牙塔裡,對這些還不是很瞭解。
鄧婷婷卻感觸頗深。
當初她離婚之前她媽對她說的話也歷歷在目,“你以為離婚是你一個人的事?離完婚你就得回孃家,不說我和你爸怎麼跟鄰居解釋吧,就說你,什麼也分不到,當初裝修房子你出的錢也得打水漂,還有你買的那些傢俱,這些錢不都白花了?
他是做了對不起你的事,可人家不是已經認錯了嗎?你婆婆也說她只認你這個兒媳婦,他們都沒追究你私自去打掉孩子,你還想怎麼樣?”
說來說去,還是沒錢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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