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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了?這小說寫得很差?”之前那個纏著要看文達先生寫的小說的少年湊了過來。
那個中年人沒有回答他,眼睛還直直地盯在稿紙上。
那少年見狀,湊過去就跟著看起來。
船上有個日本人丟了東西,他堅信是那個主角不說英文就不搭理主角的中國船員偷的,將那船員打得遍體鱗傷,但隨後進行搜查,卻發現原來是一個英國船員偷的。
原本非常兇狠地喊著要把偷東西的人扔進海里喂鯊魚的日本人對那個英國船員沒有一句責怪,對被他打傷的中國船員也沒有一句道歉。
那個受傷的中國船員,被隨隨便便地扔在艙房裡,任他自生自滅。
江振國心中不忍,偷偷去找這個船員,給他用了一點帶來的止血藥,但這個船員還是發燒燒死了,死前,這個堅持說英文的船員哭著用中文說他想家,想媽媽……
最後,主角眼睜睜地看著他的屍體被扔進了海里。
“那些混賬,老子要斃了他們!”湊過去看小說正好看到這一段的少年大吼了一聲。
那個中年男人,卻是用手擦了擦自己眼角的淚水。
五千字並不多,最後斷在主角一行看到歐洲大陸那裡。
看到目的地近在眼前,主角的心裡充滿期待,只是,那裡真的跟他想的一樣好嗎?
“後面呢?後面怎麼沒了?”那個少年喊起來:“還有前面,我還沒看前面!”
那個中年男人並沒有給那少年看前面的內容,他將稿紙放在桌上,然後用手壓住稿紙,這才對穆瓊道:“這個故事,是你家少爺的親身經歷吧?寫得非常好。”
“沒有,我家少爺說這是他編的。”穆瓊道,這裡面的內容,確實都是他透過以前看過的資料編的。
但那個中年人顯然並不相信,他又道:“這稿子寫得很好,我們要了。它一共多長?寫了多少了?”
“我家少爺說他想寫十萬字左右,現在已經寫了一萬字了。”穆瓊道。
“這麼好的故事,寫長一點也是可以的……你家少爺一星期能寫多少字?”中年人又問。
“我家少爺一星期大概能寫一萬字。”穆瓊道,他工作之餘,每天能寫兩千字的樣子,但他少說了點,讓自己的時間可以更加寬裕。
“這樣吧,讓你家少爺快點把後面的寫出來,然後這小說我們下個星期開始刊登,每星期刊登兩次,每次刊登五千字左右。”中年人立刻就做了決定。
“稿費呢?”穆瓊問。
中年人有點遲疑,最後一咬牙道:“稿費我給千字一元!我們報社給普通作者的價格一般都是千字五角,一元已經不少了。”
“可以。”穆瓊爽快地答應了。他看過一些資料,知道在二十年代中期,也就是差不多十年後,沒名氣的普通人在雜誌報紙上發表文章,稿費也就一元左右,那些全國有名的人,千字才能過五元,甚至拿到七八元。
但七八元這個價格,也是給散文雜文之類的文章的,小說的價格一般不會太高,能有個千字三四元已經很好了。
當然了,要是寫小說寫得特別特別好……那時候也有人靠寫小說一年賺六七千銀元的。
畢竟在民國,出版小說作者拿的版稅很高,書還賣得很貴。
而那是十年後的價格,現在的銀元,比十年後要來的值錢。
這中年人想來認定了寫小說的是個留學生,擔心他看不上幾毛錢的小錢,才會給千字一元的價格。
“你家少爺寫好的稿子,你快些拿過來,以後他寫了後面的,你也快些拿過來……等下星期開始刊登,我就給你結算稿費。”那中年人道:“我們報社的規定,是刊登之後,再給稿費的。”
“行,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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