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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華街十八號到天香園,中間差不多有四五公里的距離,而且還有紅綠燈路口,哪怕是抄近路,在城市中也不可能這麼短的時間內到達。
而蕭凌,也才僅僅用了十分多鐘的時間。
這是多麼恐怖?
周舒雲知道蕭凌騎腳踏車是多麼變態,所以並沒有太過驚訝。
但是鄭長生卻一下子被震驚了。
“哦,你說腳踏車啊,在路上撿的。”
蕭凌淡然一笑,當即對那年輕的警察說道。
反正當時也沒有人看到,現在他說什麼就是什麼。
“咳咳,蕭……蕭凌,那輛腳踏車上有追蹤器,是我們為了釣最近活躍在燕京市透徹團伙的誘餌,被你給偷……撿來了。”
年輕警察也是非常無語,只能小心的說道。
尼瑪。
路上撿的?
你再撿一輛腳踏車讓我們看看?
而且,之前我們可是看的清清楚楚,分明是你扭斷鐵鏈偷來的。
“那我就不知道了,撿的就是撿的,黑燈瞎火的,也沒看清是什麼地方,騎著就過來了,我還想一會吃完飯將腳踏車交給公安局呢,也算是拾金不昧的社會良好青年。”
嘎。
蕭凌的這番話說出來,讓在場的三個警察差點沒把自己的舌/頭咬掉了。
還能再無恥一點麼?
時間地點這一下都沒了,還怎麼查?
而且,如果按照尋常人的騎車速度,在這麼短的時間內也是根本不可能到達天香園這裡的。
“那……先這樣吧,腳踏車我們要帶回去。”
年輕警察並沒有太過為難蕭凌,而是當即開口說了一聲。
其實他也明白,為難蕭凌也沒用。
人家好好的一個富二代,甚至是元開集團的老闆,會看的上一輛腳踏車麼?
哪怕這件事傳揚出去,也會認定是公安局搞錯了。
親眼看到是看到,但是沒有足夠的證據。
而且,這年輕警察也顯然不想和蕭凌有什麼糾葛,吳長貴牛逼吧,還不是被這傢伙玩死了!
“沒關係,帶走就帶走吧,我不用了。”
呃!
聽到蕭凌的話後,三名警察頓時滿臉黑線。
他們根本不想再和蕭凌有任何交集,一句話都沒說,扭頭就走。
你不用了?
丫的,敢情我們放在那裡的腳踏車成了你隨便使用的交通工具麼?
“對了,嘉獎好市民的榮譽證書,直接送到我家裡就好了,我嫂子看到一定會非常高興的。”
正當三名警察快要走出天香園大門的時候,蕭凌的聲音卻再次從背後響了起來。
嘎!
臥槽。
這傢伙還要臉麼?
“別理他,快走。”
為首的那名年輕警察好像逃命一般,在後面嘀咕一聲,拉著身邊的兩名警察就衝了出去。
尼瑪!
如果繼續在裡面待著,天知道蕭凌還會出什麼么蛾子。
“呼!”
直到三名警察到了停車場,他們才終於長出了一口氣,也明顯感覺到壓在胸口的那種鬱悶的氣息得到了些許緩解。
“該死的,怎麼會是這個變態?”
年輕警察直到現在還仍然心有餘悸,當即有些憤慨的說了一聲。
當然,現在蕭凌的名字已經在公安局排上號了,寧可對殺人犯下手,也不可與蕭凌對著幹。
“算了,走吧,看來今天晚上想要揪出偷車團伙是沒戲了。”
年輕警察無奈的嘆了口氣,自然倒黴的嘀咕了一聲,朝著停車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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