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05節,仙魔變,無罪,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血,他的衣袖上也在滴著血。

“啊!”

又是一聲淒厲的女人尖叫聲響徹了整個魚市。

這聲音是正在指揮兩名過來幫忙的夥計捆紮那老江團的老闆娘發出的。

看著林夕滴血的半截衣袖和手中的匕首,這名老闆娘驚恐的往後退著,差點一個踉蹌掉進自己鋪子裡的一個木桶裡面。

“人家偷你的東西,你最多揪住她帶她去見官,竟然直接將她的手劃傷到這種程度,你也太心狠了點吧。”

一名提著竹籃的老婦人在不遠處,伸指點著林夕,憤憤不平的說道。

“看人家的樣子,不知道多少頓沒有吃飽過了,即便沒有些同情心,也不至於將人的手劃傷到這種程度。”

“略施懲戒也不算什麼…劃傷到這種程度,這年輕人看上去還算面善,怎麼如此心狠。”

“當眾持器傷人,即便是對小偷,也是違反了律法…快去報官。”

“對,太心狠了,好歹要給他些教訓,不要讓他走掉!”

“…..”

那名老婦人一出聲,當下周圍就有很多人紛紛出聲呵斥,一時很多人都圍了上來,其中甚至還有不少提著扁擔,甚至提著刮鱗刀的魚鋪夥計。

林夕的眉頭頓時蹙了起來。

雖然不清楚對方是用什麼樣的手法用單手就劃了自己手背一道傷口,然後又將匕首塞入了自己的手中,但他十分清楚,這是個故意針對自己的陷阱。

當街持器傷人,按照雲秦律法,是要入獄半年。

這半年…還有先前莊聚安自刺的那一刀,這便是朱四爺的鮮明的做事風格。

用狠辣的自刺來試探他的反應,此刻又用自刺來栽贓在他的身上,朱四爺的這種手法似乎有些老套,但是卻十分有效。

林夕自己就是提捕,此刻亮出身份,就算喝出這名女丐是朱四爺的人,恐怕也根本不會有人相信。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其它小說相關閱讀More+

想殺我?笑話!王妃用空間滅了你

鍾愛自由

野火(H)

四缺一

劍王朝

無罪

柯南之緋色巨塔

Ikari

假如你有病

精神病院二當家

老婆粉瞭解一下[娛樂圈]

春刀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