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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家出人出物,在臺灣北部的火山屯地區開採硫礦,採出的硫,上交漢唐集團三成作為開採稅。
當初這一項合作還帶來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好處:
鄭家在臺灣北部管理此事的人認為,他們鄭家是光明正大的上交了礦產稅,所以有權開採,那麼,那些三五人成夥來偷採硫礦的,不就是小偷了?
其實也不能這麼說,自古這個地區就是明大陸的人來臺灣開採硫礦的地方,雖然不是大規模的,但是大家都這麼幹------土著們從沒有意見,紅毛蕃還沒有還得及有意見。
但是鄭家的人卻不讓了,很用心的清理,很用心的管理。
說實話,他們做的事情,漢唐集團的管理者都做不出來。
就算漢唐集團的人也抓到了盜採者------罵兩句,踢兩腳就算了,就那幾揹簍的東西,和整個臺灣北部幾千萬噸的可採硫礦沒法比,派出專門人員管理------金明池技術員認為太不值得了,都不夠那工資------
鄭家的人卻不這樣認為,這個地區都是我們鄭家交稅才能開採的,你們憑什麼也來開採。
鄭家的人,手下勞工多,打手也多,就開始任性起來,非得經常清山,非得抓到偷採者不成,他才不管為此生髮出的各項費用------永勝伯那面本來就對他的硫礦供應非常滿意,哪裡有什麼成本核算的觀念?
那打賞是經常大把,大把的賞賜下來,漢唐集團的人算是看明白了,其實古人才是最任性的人,越有權和錢的古人還越這樣呢。
鄭家的人倒也不傻,他抓到了偷採者也不打不罵,卻強制人家勞動,倒是給飯,不能讓餓死,但是要工錢那是不可能的了------
後來金明池技術員知道這事了,責令鄭家的人放了那些“小偷”,你們都是明人,別太欺負人了,差不多就夠了。
鄭家的人絕對給金明池技術員面子,嘻嘻哈哈地就給放了。說實話,再也沒有人來此地盜採了。
這件事倒是小事,但是引起了金明池技術員的思考。幾個月前吧,他寫了一篇對臺灣礦產品開發的看法,託人把它釋出到了網上。
他認為,只要明確了明商們開採礦產的地區和時間界限,進行合理的稅收,反而是對礦產品更好的保護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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