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妹妹的書後穿越了 完結+番外_分節閱讀
何書提示您:看後求收藏(我扔了妹妹的書後穿越了 完結+番外_分節閱讀,我扔了妹妹的書後穿越了 完結+番外,何書,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他點燃兩根塞到鄭之南的手裡,然後把另外一根遞給放下相機的侄子手裡。
林宵問他們:“開心嗎?”
“開心!”
“雖然是在海邊,但是也不能玩太久。”
“好。”
趙元憶玩了一會就開始拍照,他的模特當然是林宵和鄭之南。
他笑呵呵的拿著相機說:“舅舅,你牽著之南哥哥的手,我給你們拍一張。”
聽到趙元憶叫自己舅舅,叫鄭之南哥哥,他沒有說什麼,聞言看一眼鄭之南,呲牙一笑,雖然沒說話,但眼睛裡彷彿正在說:“那我牽了啊。”
要是不牽手,趙元憶這個小人精回去不知道要怎麼跟他姐姐嘰裡呱啦,林宵自然不會拒絕,也覺得他和鄭之南認識這麼久,不用在意這些。
鄭之南也的確沒有在意,他的手有點涼,被林宵乾燥溫熱的手握住時,他覺得很舒服,甚至還反握住林宵的手,十分貪戀他那點溫暖的樣子。
林宵摩挲了兩下說:“你手怎麼這麼涼?”眉頭緊蹙。
鄭之南笑著看向他說:“只是手涼而已,身上暖和著呢。”他怕冷,所以出門穿的很厚,並不覺得冷。
林宵說話的時候又去牽鄭之南的另一隻手。
趙元憶就是這個時候按下快門的,按了好幾張,從林宵去牽手,到牽第二個手,把他們的情緒變化,一舉一動都記錄在了相機裡。
那一晚上三人玩的很開心,林宵開車回去的時候,趙元憶和鄭之南坐在後座一直看著相機裡的照片。
回到爸爸媽媽那裡吃了年夜飯,晚上林宵和鄭之南睡在老宅的同一個臥室裡,林宵去洗澡的時候,鄭之南的手機裡收到了一條資訊。
——我想你了。
這手機以前是林宵的,所以這條資訊發給的是誰,並不難猜。
第275章
鄭之南沒有那麼笨,結合一下這部手機之前是誰的,這條資訊自然就是發給那個人的,那個人正是林霄。
畢竟他自從用這個手機後,除了林家姐弟,幾乎沒有和其他人有過接觸和來往,對方也就不可能是發給他這個“天外來客”,這資訊是發給林霄的。
鄭之南非常的肯定。
夜深人靜,鄭之南躺在已經洗完澡很快睡著的林霄旁邊,這裡是林家的父母家,因為是以林霄男友的身份過來過年,兩人自然是睡一個房間的。
不論是外面還是屋裡,都很安靜。
鄭之南拿出枕頭下的手機,翻個身,看著螢幕上的資訊,他已經設定了靜音,但這並不妨礙他發現對方又發了第二條資訊。
——你把我拉黑了對嗎?
這句話說的應該是林霄的那部手機,看完這第二條資訊後,鄭之南莫名有些開心。
彷彿正在追電視劇,男主對死纏爛打的前任一點都不動容,冷酷無情地與他劃清界限,讓他這個坐在電視機前的觀眾十分的過癮,甚至忍不住要配上心內彈幕:“對,就應該這麼做,這種人不配擁有你。”
當“不配擁有你”從心內滑過時,鄭之南微微眨了眨眼,有些疑惑,有些不解,還有自問:他不配,哪誰配得上他呢?
剛想到這裡,就想到之前和林霄聊過天,其中就有在愛情裡有沒有配不配這件事。
當時林霄笑著說,在愛情裡不管你是怎樣的身份,有著怎樣的地位,也不一定能夠得到愛情。
所以愛情從來沒有配不配,只有喜不喜歡。
你喜歡,他也喜歡你,就夠了。
什麼配不配,那是外人才會去計較和在意的事情。
此時此刻,鄭之南覺得……好像林霄說的沒錯。
哪兒有什麼配不配,只有喜不喜歡。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