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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找物件這個事,我得瞎編一下,因為這其中很多事不讓我說……
大概,一多半是真的吧,另一部分大家就當故事看好了。
不過別急,故事也得慢慢的講,畢竟,時間還長著呢。
說起找物件這個事,還得從我那本《都是地府惹的禍》講起。
那時候第一本書完結,我就嘗試了幾個方向,試著去寫寫玄幻,仙俠,甚至都市。
不過網站的編輯們看了我的新書樣章後,意見出奇的統一,紛紛表示:你還是寫靈異吧。
當時為了新書已經熬了好長時間,修修改改的,聽到這個意見就很洩氣,也有點氣憤,於是當天晚上怎麼也睡不著,忽然就有個點子從心裡冒了出來。
因為我之前看過一本《史上第一混亂》,張小花大大的作品,看的時候都給我樂完了,特別歡樂,於是我就想,能不能用這種混搭的形式,寫一本歡樂又搞笑的靈異?
寫作這件事,靈感一來了是控制不住的,從腦袋裡都要往外漾,我立刻從床上爬了起來,開啟電腦,用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寫出了開頭的3000字!
這本書開頭第一句就是“範疇懷揣著十億元鉅款,行色匆匆的走到了十字路口。”
這個開頭是我寫過最順暢,最舒服的一個,寫完第一章給編輯發過去,當場就拍板ok了。
我也很高興,於是寫了幾章就簽了合同,然後上傳發布。
同時,我也是在這個時候認識了一些本地寫網路的朋友,第一次參加了作者聚會。
說真的,大部分寫網路的作者,都是宅男宅女,都是比較簡單的人,跟他們在一起相處,沒有世俗上那些虛偽做作,也都沒有什麼爾虞我詐勾心鬥角。
因為寫網路,不像是在公司上班,你不用擔心有人會搶你的業績,只需要認真寫好自己的書就行了。
而且大家很多都不在一個賽道,他們都是寫玄幻仙俠都市軍事這些,寫靈異的就我一個,所以不存在什麼競爭。
寫書這件事,真的是相對來說比較公平的行業了,大家都是各憑本事吃飯,你寫的好看精彩就有讀者,寫的不行就沒人看,成績不好怨誰都沒有用,只能怨自己。
當然了,我說的這是一些中層和底層的作者,實際上仍然會有一些大神會撕逼鬥法,比如爭個月票榜啥的,有的花錢刷榜,有的僱水軍開嘲諷。
但這些,跟靈異作者幾乎沒有關係,因為我們是小眾文,爭不過人家,只能默默的在犄角旮旯自己吭哧吭哧寫,賺多賺少都不重要,關鍵是就好這一口。
所以,跟這些小夥伴剛開始相處的時光很快樂,完全都是放鬆的狀態,沒有任何繁文縟節,也不用小心翼翼,想說啥就說啥。
後來我也參加過一些傳統作家的聚會,就特別累,每次吃飯都得挨個發言,挨個敬酒,說著一些虛情假意的話,有時候吃著吃著旁邊人就開始鼓掌,咱也不知道擁護啥,只能跟著一起鼓掌,就挺傻逼的。
但網路作者的聚會,從來就沒有發言和敬酒的說法,大家自由發揮,想幹啥幹啥……
大家別以為我說這些是在水字,因為我接下來我要說的是,在我們的一次聚會時,又發生了一件很離譜的靈異事件。
那次,也不知道是誰張羅的,說是去酒吧喝酒,那酒吧是他朋友的朋友開的,喊他去捧捧場,他之前欠過對方人情,就想著去消費一次。
反正有人請客,我們就湊了幾個人一起去了,而且那天剛好去的都是男的,我記得一共是五個人。
我是從來沒去過酒吧這種地方的,不像沈星經驗豐富,到了地方我就傻眼了。
這裡頭光線昏暗得很,各種亂七八糟的彩光晃來晃去,咱也不知道那都是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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