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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嫣抄了第一個字“我”,指了指自己,“這個字讀’wo’,第三聲。”
怕他不懂,又給他講了一遍四聲。
孔嫣原本是準備跟他套好關係的,哪知道越教越有意思,她覺得自己不當老師簡直是屈才了,一講就懂,一教就會,當然或許可能宋清風比較聰明,但她肯定佔了絕大部分的功勞。
於是上了癮!
不經意間還擺起了老師的譜。
結束時,十分嚴肅的舉起手準備推推眼鏡,哪知道摸了個空,趕緊裝模作樣的別了別頭髮。
搖搖頭嘆了口氣,“我從來就沒看過比你還笨的學生,不過,你也別灰心,有我在呢,笨鳥先飛,勤能補拙,你今晚就把這篇文抄一遍,字給認全了,意思不理解可以問我,我明天中午要抽查!”
最後還補充了一句,“如果不會,就要吃板子,我不會看在我們認識的份上就跟你客氣,嚴師出高徒,我當年也是這麼過來的!”
宋清風默默接過書,竟然還真的點了點頭。
孔嫣十分得意,覺得自己是個當老師的料。
於是下午去餵豬還特意帶了紙筆,她決定寫個明天教學的內容,尤其是數學英語,要讓宋清風知道她其實是很了不起的!
下午還是張蓓蓓和那個婦女過來送豬草,等她弄完還幫著孔嫣一起餵豬。
出了門,拽住孔嫣的衣袖,“走,跟我去知青點,上午忘記說了,昨天我去了趟縣城送信,看到有你的包裹便一把帶回來了,老大的一個,恐怕你家裡人這次又寄了不少東西過來。”
孔嫣一聽心都飛了,趕緊推著她催促道:“那還等什麼,趕緊走!”
張蓓蓓忍不住好笑,扭了扭,“急什麼,在我那兒放著呢。”
走了一段路,忍不住側過頭小聲道:“你說說你,你家裡條件那麼好,怎麼想不開下鄉?”
父母不在身邊,孤零零的隻身來到陌生地方,想想就心酸。
她要不是過不下去了,也不會這樣。
孔嫣聽了想哭,她也很想問問原身,怎麼腦子那麼軸,不就是嫂子說了句難聽的話嗎,又不少一塊肉!
現在苦了她。
但嘴裡卻說:“沒辦法,我這人就是這樣,思想覺悟太高了,把自己當成國家的一塊磚,哪裡需要就往哪裡搬!”
張蓓蓓聽了倒胃口,一臉嫌棄的看了她一眼,相處這麼段時間,自己還不瞭解她?
才三個月就跑去嫁人,還不是怕吃苦!
“行了行了,別吹了,我不愛聽。”
見天黑了,兩人一路快步走到了知青點,孔嫣站在外面看了眼土糊的一排小屋子,才多久沒來,就感覺陌生了好多。
真心覺得還是自己識時務啊!
進了院子,剛好有個女人抱著一捆柴準備往廚房走去。
長臉細眼,顴骨微高,膚色蠟黃,扎著兩個麻花辮,身上是藍棉襖和黑褲子,打了好幾個補丁,灰撲撲的。
一眼就認出,是葉雲!
葉雲側過頭,也看到了她,神色微閃,隨即衝著她不客氣的開口道:“喲,我當是誰呢?這不是嫁到大隊長家去的孔知青嗎?還來我們這個小地方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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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我來跟大家解釋一下女主的性格吧,怎麼說呢,女主並不完美,她身上有很多小毛病,但這可以理解的,這與她的成長環境有關,從一些隻言片語中可以看出她是在一個比較富裕而且是充滿□□中長大的,是被寵著長大的,沒有什麼太大的煩惱,再加上她還是個大學生,沒有進入社會,圈子小,所以性格是比較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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