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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蘊真沒想到人有鬍子和沒鬍子竟然能差這麼多。有鬍子的於哥是個三十多歲的糙漢,沒有鬍子的於哥看上去年輕了七八歲,像個二十多歲的小夥子。
這「小夥子」還有酒窩,一笑起來還挺可愛,這上哪兒說理去。
下午跟於哥一塊兒出去採購,曹蘊實在忍不住問他為啥把鬍子颳了。
於哥摸著沒有鬍子的下巴,反問曹蘊:「這樣不好?我手下那些人老說我像壞蛋,我尋思就把鬍子颳了吧,省的人老誤會我。」
「那你多大?昨天和今天看著差了十歲,我都有點兒摸不準到底是叫你於哥還是於弟了!」曹蘊又問道。
於哥轉頭看了看他,聳聳肩道:「甭管我多大,你這麼叫我都行。我本名叫於歌,唱歌的歌,比你大就是你於哥,比你小就是於歌,都一樣!」
曹蘊:
於哥確實叫於歌,沒開玩笑。
不過他還是跟曹蘊說了自己的年齡,有鬍子那張臉沒騙人,確實三十多歲,比曹蘊大。
買完東西曹蘊又請於歌吃飯,這回倆人吃的炒菜,最後付帳的時候於歌也沒跟曹蘊搶,剩下那點兒飯菜他還全都打包了。
曹蘊是第一次遇見過日子這麼仔細的男的,真的!
於歌仔細到什麼程度呢?打包的時候人家只給他裝菜都不行,他連菜湯都要裝上。
出了館子於歌才解釋道:「我養了兩條狗,菜湯可以給它們泡飯吃。」
「幹你們這一行的應該挺賺錢吧?我覺得你不像是生活困難的人啊!」曹蘊挺委婉的問道。
於歌知道她什麼意思,笑著說道:「有錢和摳搜並不衝突啊!我不少賺,但我也摳門,不行嗎?」
行,當然行!
反正他賺的錢不給她,他也沒在她的事情上偷工減料,那就跟她沒什麼關係,純粹是好奇才問的這一嘴。
於歌他們活兒乾的又快又好,很快裝修工作進入收尾階段。於歌說自己還有其他門路,曹蘊要是想買傢俱什麼的省錢的話他也能幫忙。
當然了,這個忙不能白幫。
光請吃飯於歌可不幹,於歌說給她幹完活兒要出一趟遠門,家裡的狗沒人照顧,想讓曹蘊幫忙照顧一段時間。
「你手下不是還有這麼多兄弟呢麼,讓他們幫你餵狗唄!」曹蘊沒有直接答應,而是十分警惕的說道。
於歌無奈的笑笑:「他們家都不在濱江,都是下邊鄉鎮村屯的,我不能沒活兒還把人留在濱江吧,吃住都得花錢。我那兩條狗特別聽話,不亂叫也不咬人,你只要每天定點過去給它們的食盆裡添點兒吃的添點兒水再領出去上個廁所就行,最多一個小時完事兒!」
「那你要出去多久?」曹蘊在衡量這筆交易划算不划算。
「五天,最多七天」,於歌說道。
划算!
曹蘊馬上答應下來,於歌也挺高興,這麼多天來第一次主動請曹蘊吃了頓飯,給曹蘊感動完了。
春陽聽說她和於歌最近發生的事兒後也好心提醒她道:「蘊蘊姐,我跟知恩一個想法,那個於歌可能真對你有點兒想法。他就是一你僱過去幹活兒的,你多花多少錢關他什麼事兒,他上趕著管就挺不尋常的,這回又整餵狗這一出就可疑了。要不你好好打聽一下,他以前給別人幹活也這麼愛管事兒嗎!」
春陽這主意不錯,曹蘊還真的去打聽了一下。
果然,知恩和春陽的想法是對的,這個於歌對她和別人還真是不一樣!
以前的於歌都是給錢幹活兒,保證不多說一句話。
於歌對她不一樣不是從那天靳遠來鬧事開始的,是從最初他不願意她一直盯著他們幹活開始的!
為什麼呢?
一見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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