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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朝人,如假包換,這已經佔了好大的便宜,咱那小世界,除了咱熙朝可沒別的王朝能入仙門,立仙朝,我聽說,當年熙朝最後一次征戰草原,未盡全功,金塔族中有一部逃到了漠北去,結果昇仙時,熙朝人舉國飛昇,都有了仙籍,成了神仙,那一部卻統統在輪迴中沉淪,再也沒有成仙的機會,看看,只差一步而已。”

天幕上的女仙們說的熱鬧,這豐富的資訊讓地上無數官員百姓目瞪口呆。

但最受衝擊的,還是遠在戰俘營的金塔族人。

朝格王子愣愣地看著天幕,臉色一時青,一時紅,五味雜陳,都不知道應該怎麼想!

他們金塔族也成仙了,好不好?當然很好。

但——什麼叫能歌善舞?

他們是馬背上長大的民族,向來充滿了狼的兇性,是草原上最強的民族,令人聞之膽寒。

想起剛才舞臺上那些帶著明媚的笑容,縱情跳舞的族人們,朝格的手都忍不住微微顫抖。

朝格有點破防,其他金塔族的戰俘心裡卻活絡起來——又有什麼不好?

他們所見所聞,天上的族人們,分明過的都是神仙日子,不對,他們就是神仙!

看看那些族人吧,個個面色紅潤,面板細膩,衣著打扮都那樣的奢華精緻。

雖不知王母是哪位尊神,但聽仙人們的意思,必是極厲害的神,他們的族人能在她老人家的壽宴上領舞,想來也算頗有地位,連那幾個小神仙都是一臉的羨慕!

而且大家都看得出,至少在天上,他們金塔族人和漢人完全沒區別,沒有受到一丁點的歧視,漢人們對他們都很友好,既如此,他們同樣變得友好客氣,又有什麼不對?

金塔族底層士兵的日子,一向過得很苦,他們每年打漢人的城池,是為了糧食,為了過冬,為了家裡的老人和女人能不在嚴寒的冬天,被迫被丟棄,死去。

他們保持著血性,是因為沒有血性,他們就活不下去。

如果可以擁有安穩平靜的生活,不缺吃喝,不用擔心未來,依附熙朝沒什麼不行的,變成能歌善舞的金塔族,也沒什麼不可以。

可惜,看樣子那個未來是很久之後——

“啊,朝格王子!”

朝格一愣,果然見天幕上有自己的身影。

雖然天幕上的那個顯得老了些,臉上有些愁苦,但自己總不會認錯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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