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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朝行的腦子有大坑,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他之所以會紅,只能說當時正好站在了風口浪尖上,而且有點歪門邪道的本事,還有一點運氣,所以最終吃到了時代的紅利。
工作室裡幾個小網紅,對他基本上沒什麼信心,但凡他說的話,做的事,沒事還要懷疑個三分,何況,他這回居然敢說自己投資了《尋仙傳》。
這人前腳還說人家穆總亂佔公共資源,後腳就能吃到這麼大的餅?
穆總神秘人物,能讓他染指自己要拍的戲?
再說,穆總說的多清楚,人家青雲娛樂的那些藝人們也說的很清楚,但凡提起《尋仙傳》的投資,就是騙子!
孫朝行怕不是以為,天底下的人都和他一樣,當面一套背後一套,一肚子詭譎?
身為公眾人物,公開發言能不慎重?隨意留下話柄可是大忌,以後都會成為黑料的。
姓孫的都不明白,還一門心思往娛樂圈鑽營!
這些網紅早覺得他要遭殃,只是事不關己,無所謂罷了,可誰能想到,他自己上當受騙,竟還在直播裡就隨意怪到穆總頭上?
“唉!”
幸好穆總不像會隨意遷怒別人的性子。
幾個人趕緊發表動態,都亮明立場,完全不明白孫朝行為什麼會莫名其妙地把鍋往穆總頭上扣!
雖然他們流量不高,粉絲很少,但該說的話,依舊要認認真真地說清楚。
穆青雲在劇組吃盒飯的時候,被小助理們推薦著看到了這幾個小網紅的動態,不由一笑,還給他們分別都點了個贊。
這一下子,幾個人的流量大漲,一掃之前的頹勢,都高興地一蹦三尺高,仔細一琢磨,乾脆一起請了個律師,認為他們和孫朝行工作室籤的合同是霸王合同,不合規。
別說,當年孫朝行不把幾個小字輩放在眼裡,就是一通瞎搞,現在倒來了好處,律師一看合同,連說話一向只說三分的毛病都改了,直接就道:“這合同是狗擬的吧,肯定不是專業律師負責擬的,它要是有效,我明國的法官們非愁死不可。”
一個涉及到三十幾個被害者,涉及八千多萬鉅款的詐騙案,巡檢司這邊緊趕慢趕,終於在七天內把它徹底了結。
整個案子下來,從頭到尾,只有孫大網紅手底下的幾個小網紅歡喜,其他人全是愁上加愁。
不過最愁的,還是顧言之。
黃總都比他好得多。
實際上,黃總有一百個不好,可他還是有個好處,他這人不是特別貪,他要真貪得無厭,也不會忍著心疼把自己的長久娛樂賣出去。
當時穆青雲都說了,外頭有很多騙子在拿《尋仙傳》做文章,黃總心裡想起這事,就不免要打一打退堂鼓。
只是有顧言之,顧總的面子在,而且,穆青雲親自出演,再加上投資的電影,那也是真香。
真能投資上,一本萬利!
黃總權衡再三,決定第一次先試試水,投一筆小錢,算是投石問路。
要是這門路好,他相信以後還有合作的機會。
穆青雲才多大?年輕人的未來無可限量,他養老又不急用錢,那麼著急做什麼。
他就投了兩百萬,說是已經退休了,賺個零花就成。
這回算是白瞎了,能追回來的可能性不大。
黃總不是傻子,巡查司那邊雖說破案破得乾脆利索,抓人也抓得快,可追回來的錢,恐怕還是不大夠用。
這幫騙子一看就知道,絕對是慣犯,隨著時間推移,受害者只會越來越多,退錢的時候,排隊還不知道排到什麼時候。
黃總反正不打算四處聲張,低調行事,只要巡檢司不找他,他就當沒這事!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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