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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的學問,自然能領會到,珠華可不是在向他表忠貞,這「節婦」說的也不是自己。

小醋罈子又翻了。

他趴書桌上悶笑了一會,重新提起筆來,回憶著上回見到珠華時的打扮模樣,給畫了張畫寄回去。

這生動地表明瞭他清楚想著她,比單用文字寫的有說服力。

珠華拿到畫,欣賞了半晌,水墨人像在神不在形,單看臉,珠華不大看得出來是自己,但整體看就一望即明,而且雖然是個小娃娃的模樣,還挺有氣質。

沒想到蘇長越字寫得好,畫畫得也不錯,她之前都不知他還有這個才藝,看來古人書畫不分家的說法是有道理的。

她滿意了,找本書冊夾進去收好。

☆、第67章

接下來的時日,張家迎來了嫁娶高峰年,足足三年,珠華就是在不斷的喜字炮竹聲中度過的。

第一樁喜事是張良翰,這位大表哥的婚事有點曲折。

張推官給找的是個舉人家的小家碧玉,馬氏心裡很不足,但張推官把話說得很明白,他盡力了,目前只能給找這樣的人家,想往上找,可以,再等兩年,等張良翰把秀才考出來再說。

張良翰這年都二十了,馬氏哪還等得了?她看自家兒子是個妥妥的狀元料子,怎奈考官卻不同她一般慧眼識珠,張良翰下了三回場了,考官愣是不肯把硃筆點了他。這個年紀了,卡在鄉試上正常,然而連童生試都過不了,資質如何,說差也許過頭,但下個「平平」的評語,總是沒有冤枉他了。

馬氏不甘心,逼急了想出個點子,她要把張良翰過繼給張推官。

張推官年過四十而無子,他又不打算再納妾,以鍾氏的身體不可能再生,大房絕後是定了的,從二房過繼子嗣也是定了的——張推官明明可以挾制住弟弟,結果仍舊讓他跟來了金陵,且容忍他混吃等死,很大程度便是因了這一點。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張推官的難處,便在於此。

二房一直倒也並不反對過繼個兒子給張推官,不過改個稱呼,日後就能落下大房全部財產,以張興志和馬氏的貪財本性,這等好事豈有不應之理?

至今未能做成,一則是以張推官現今年歲,還並不很著急要過繼;二則是二房在過繼的人選上,有點內部分歧。

張興志傾向於過繼張良勇,他對兩個兒子其實倒是一般疼愛,沒多少偏向,不過張良翰是長子嫡出,一般人家過繼子嗣出去都沒有把嫡長子過繼出去的理,他做這個選擇很正常;馬氏則要糾結許多,她一方面既捨不得過繼張良翰出去,另一方面又不願意把這個機會給張良勇。

賤妾生的小崽子,過繼到大房去,搖身一變就成了承嗣子,小崽子本身不足慮,但以張推官的為人,他既過繼了張良勇過去,必會悉心教導,不可能再由著馬氏手伸那麼長過去拿捏他,張良勇越長大,馬氏越不能再控制他——那她把這小崽子過繼過去有什麼意義?讓他壓自己兒子一頭?

呸,休想!

馬氏都不用細想,就覺得自己不能答應。

但要過繼張良翰出去,她又實在是捨不得。

一眼不錯地看著長大的兒子,忽然就不能管自己叫「娘」了,而要去孝敬大房那個病秧子,以後兒子有了出息,能給母親掙個誥命什麼的,也是鍾氏的,和她沒什麼關係。養個孩子容易嗎?她費勁巴拉把兒子拉扯大了,成人了,輪著摘果子的時候了,她只能看著別人摘。

馬氏這麼一想,就覺得自己還是不能答應。

但要直接拒絕過繼,放棄大房家產,那——就更不能答應了!

總之,馬氏和張興志私下吵了好幾年,硬是沒決定出這個人選,過繼的事就一直拖了下來。

直到逼到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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