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姍姍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64節,顧先生,我勸你善良,餘姍姍,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問:“證據呢,就憑一張照片?”
陳笑愣了:“你看過論壇了?”
尤瑋:“沒有,我是從別人手裡看到的,你接著往下說。”
陳笑立刻道:“是這樣的,論壇上的確有一張你從會所出來的照片,半個多小時後,婁副總就被人從裡面抬出來了。反正那個樓主言之鑿鑿,就是說你和婁副總有衝突,因為利益談不攏,你把人氣著了,婁副總現在病危,要是出了人命,你就得牽扯刑事罪。”
氣死人到底算不算犯法?
就算婁副總一個不幸因此喪命,醫院給出診斷書,也會判定他是死於生理疾病,生氣只是外部原因,如果真有人氣死了婁副總,這個人負的也只是部分責任,不用償命,一般會罰款和負責喪葬費。
自然,這只是最壞的結果。
再說當時尤瑋和婁副總的對話並沒有第三者在場聽到,根本無人證明兩人吵過架,吵架後婁副總暈倒。
一切都是因為婁副總突然暈倒這個結果,向前推導,再發揮想象力,故意引起輿論的軒然大波。
……
尤瑋掛上陳笑的電話,一轉頭,顧丞那邊也結束了通話,神情肅穆。
兩人各自上前幾步。
顧丞先開口:“論壇和高層那邊的事,你已經知道了?”
尤瑋點頭:“陳笑通知我了。”
顧丞:“所謂的刑事罪只是一個藉口,這事根本經不起查。對方的目的是要藉助這次的事,讓你的名譽背上汙點,讓其他員工們認為,你這樣的人品和行為不配再做行政部的主管。一旦你下馬,或是高層們因為這件事的影響,而將你暫時停職,那麼對方就等於少了婁副總和你兩個對手,背上汙點趁虛而入。”
尤瑋沒吭聲。
顧丞說的都對,形勢的確如此。
顧丞這時又道:“現在也沒有別的辦法了,你只有兩條路可以走。”
尤瑋抬起眼皮:“哪兩條?”
顧丞道:“第一條,婁副總約你我過去談話,這件事很隱秘,這期間會有誰知道?他的秘書,還是他的手機被監控了?朝這條線索追查,一定能查到點眉目,只是時間緊迫,恐怕還沒查完,上頭就要問責了。”
這自然是下下策。
尤瑋問:“那第二條呢?”
顧丞就兩個字:“甩鍋。”
甩鍋?
尤瑋先是一怔,接著就明白了。
尤瑋問:“你的意思是,我要把鍋甩給你,或者甩到別的事件上去,藉此轉移大家的重點,給自己脫罪?”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