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270章,權寵天下元卿凌宇文皓_,佚名,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第1270章

一行人就這樣在麻風山上住了下來,雖然條件比較艱苦,但是好在不必再擔驚受怕,而且,元奶奶也能專心調製方子,一味用西藥也不行,如果要在這個時代攻克麻風症,還是要用這個時代的醫藥手段。

湯陽沒有留在這裡,而是負責去採購草藥,因原本就有草藥送上來,因此此舉並未引起注意。

宇文皓還在調查鰥夫一案。

初步鎖定疑兇是女死者的相公,他是屠夫,案發的時候,他沒有不在場的證據,只說在家裡睡覺,但家中無人可以證明。

而在屠夫的家裡,找到一把染血的刀和一件帶血的衣裳,證實是人血,可屠夫矢口否認這把刀是他的,說之前不曾見過這把刀。

至於帶血的衣裳他承認說是他的,但是這件衣服一直放在櫃子裡頭,不知道怎麼會染了血跡。

審訊中,他說知道自己婆娘和鰥夫的私情,他開始很生氣,但是鰥夫的兩個兒子賺到銀子,鰥夫出手大方,每回都給銀子,而他幫人宰豬賺的不多,養育三個兒女十分困難,見娘子拿回銀子於是便睜一眼閉一眼。

衙役官差也問過周邊的鄰居,說關於鰥夫和女死者的事情,他們都有所耳聞,因為他們倆很不避嫌,有時候當著外人在場,也會打鬧一下,態度親暱暖眛。

更有鄰居說那鰥夫曾當著屠夫的面調戲他的娘子,甚至仗著有幾個臭錢,言語上侮辱過屠夫。

不止這樣,就連屠夫娘子也對屠夫很差,總是指著他的鼻子說他沒有出息,賺得不夠家裡開銷,鄰居親耳聽過親眼見過,屠夫娘子罵屠夫是廢物,窩囊廢。

屠夫在家中可以說是毫無尊嚴可言,但是確實幫人殺豬賺不了幾個錢,為了爭一口氣,他早上殺完豬之後,還會到碼頭去做苦力,至於案發那天,他因為前一天崴腳了所以沒去,就在家中睡覺。

官差到碼頭那邊調查,證實屠夫在案發之前那天確實是被人撞了一下,摔倒在地上,貨物丟了一地,還被工頭責罵了一頓,扣光當天的工錢。

而碼頭的工人說屠夫雖然看著五大三粗,但是性子十分懦弱,被人欺負也不敢反抗,很難相信他會殺人。

刑部那邊,一直在施壓,且給了限期叫宇文皓破案。

主要是因為這案子十分慘烈,女死者的屍體被切割手指腳趾,男死者更被切了根子,此案已經在京中反覆地傳,刑部的意思是此案在民間造成了極大的恐慌,必須要早日抓到兇手。

京兆府開會的時候,師爺道:“雖然屠夫不承認殺人事實,但是從他家中找到有人血的刀和衣物,加上男女死者的苟且關係絕對可以構成他殺人的動機,雖然說他性子懦弱,但是,往往越是懦弱的性子,一旦爆發起來就會十分兇殘。”

捕頭也贊同師爺的話,“大人,屬下早幾年辦過一個類似的案子,兇手也是極為懦弱,但是屢次受辱之後,變得無比兇殘,連殺數人,屬下認為這案子也是如此,屠夫雖說已經接受了婆娘與人私通,但是,這種事哪裡能接受呢?只怕接受是隱忍之策,其實是伺機殺害。”

新調來的高府丞把所有的證據都擺了出來,也表示贊同兩人的話,對宇文皓道:“大人,如今破案限期在即,屠夫依舊拒不認罪,是否可以考慮用刑?他只是嘴犟,上了刑許就鬆口了。”

/75//.html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其它小說相關閱讀More+

星火

蝦米兔

快穿:宿主她總在偷偷裝神明

喧譁上等

眼中有星河

藍妯

洛上暖(閃耀暖暖同人)

頭髮越粉辦事越狠

溫軟之北,暖寵以南(溫暖以北)

慕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