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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親》的劇組在拍攝和製作上的班底很強大,可是劇組費用卻不高,滿打滿算下來,整部電影的預算投入不過30億韓元左右,雖然也有這部電影幾乎不需要特效的緣故,但林佑泯還是又一次直觀地感受到了人脈的強大作用。
據說這一次的投資是由一個和金志憲關係很好的製作公司投資的,這其中還包括了金永哲的一億五千萬韓元的片酬。
30億韓元,在韓國電影之中,比起動輒上百億韓元預算的大片,震的只能算做小成本,須知,這30億可還是包括宣傳費用在內的!
至於林佑泯的片酬,反倒是構成比較複雜,因為金志憲的緣故,同時為了幫助劇組節省開支,林佑泯並沒有選擇直接拿取片酬,而是在金志憲和權恩燦的建議下,先將片酬算入了投資之中。
要知道這種方式並不保險,甚至可以說很冒險,等於將自己的利益完全綁到了這部電影之上。
在這個爛片橫行,市場萎靡,觀眾口味愈發挑剔的時期,沒有人敢說自己的電影一定能夠在票房上有所盈利,更不用說“我的父親”這種99%都不會有好的票房的小眾題材電影了。
而另一方面,林佑泯這種在電視劇領域取得巨大成就,才開始踏足電影圈的,一般都是拿新人電影演員之中的最高價,也就是8000萬到一億韓元左右,林佑泯目前大約便是這個價格。
如此說來,林佑泯以片酬作為投資,大概能拿到製作利潤的3%左右,不過製作公司卻是慷慨,簽訂的是4%分紅的合同。
不要看這個比例好像還不錯,實則不然,在所有人的眼裡,林佑泯這幾乎等於是白演了一次,能拿到幾千萬韓元就已經是萬幸了!
就連權恩燦,也僅是把這個當作賣給金志憲的一個面子罷了!並沒有把賺取片酬當作目的。
這是為何?原因很簡單。
就拿“我的父親”這部電影來說,三十億韓元地投資,以韓國的電影票價和計算方式統計的觀影人數,再刨去院線方面地分成,至少也需要六十萬以上的觀影人數才能夠收回成本,開始盈利!
如果按照這個演算法,根據林佑泯的工作室團隊計算出的結果,只有當“我的父親”觀影人數達到120萬人次的時候,林佑泯才能拿到一億韓元這個數目。
比起直接拿一億韓元的片酬,這種片酬入資模式,孰優孰劣,一目瞭然!
“我的父親”這種題材能夠有這樣的觀影人數嗎?雖然有這個可能,但很難!
雖然如“馬拉松”之類的現實改編電影取得過極為出色的票房成績,但“我的父親”不論是風格,還是題材,都與其有著極大的區別!
整個劇組上上下下,到製作公司,幾乎都只是將保本當作了目標,或許還能小賺一筆,再在頒獎季中多拿幾個獎項,然後電影下畫之後透過dvd銷售創收一筆!這也是為何製作公司會爽快地多給了林佑泯1%的分紅的原因。
藝術性,情感性有餘,商業性,故事性不足,“我的父親”這部電影的優點和缺點都那樣地明顯。
但不論黃東赫還是金志憲,都沒有把這部電影的票房看在眼裡,這樣的電影,正是磨練林佑泯演技的絕佳機會,票房什麼的,並不重要。
黃東赫同樣將這部電影看作自己積累經驗,試水電影圈的一個探路作品。
林佑泯本人對於這麼一些片酬並不是很在乎,雖然目前一億韓元對他來說不算少,而且還有個答應樸孝敏的事情,也需要大量的資金,但,誰讓他商業價值高呢!
對如今的他來說,賺錢,可要比演戲容易多了!
何況,如果沒有金志憲,憑著三十億韓元的小投資,能請到諸如攝像崔賢基,美術指導趙根賢等人齊聚一個劇組嗎?這簡直是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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