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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與太子毫無干係。
這廂裡緊鑼密鼓,大理寺也沒閒著,繼陳家令的家被抄之後,王超、李臥蠶、李魚、包繼業等人的家也相繼被抄。
這裡邊最特別的其實是李魚的家,那幢宅子其實是楊思齊名下的,但李魚一家人也是確確實實就住在那裡的。天威之下,豈能不查。大理寺派了人到楊府,先是徹查了一遍,然後告訴楊思齊儘快把楊家財產和李家財產分列清楚,屬於李魚的要予以查封,直待案情了結。
大理寺中,繼首日單獨提審幾人之後,次日便將幾名主犯提上堂來,一起過堂。
陳家令已經得了東宮授意,不用動刑,立即就招了。一切都是他見財起意,自作主張,利用太子信賴,命他主持銷燬器物的機會,從中牟利。
與他直接交接、打交道的人是王超,陳家令自然是咬死了王超是同謀,這樣一來,自己的謀劃似乎才更合理。公堂上一審,獲悉王超竟然私藏的靈臺器物比他還多,還要精美,自己手中的竟然是王超挑剩下的爛貨。
陳家令惱恨不已,馬上把王超當成了主謀。這種供詞的改動對他這樣的人物來說並不為難,甚至不用推翻先前的供詞,只消在言語上注意巧妙地小有改動,就坐實了王超的主謀之罪。
反正,從王超掌握的器物之多、之珍貴上來看,也能證實他的話。
王超本來才是那個獨立作案的“大盜”,現在又被陳家令拉出來,“推舉”成了帶頭大哥,王超又不傻,豈肯擔這個名頭?
雖然他不是主謀的話,脫罪的可能也不大,但人總是有僥倖心理的,所以他順理成章地,就咬住了李魚。反正賬本兒已經燒了,死無對症。
在周廷尉看來,這案子就是順藤摸瓜,一環扣著一環,高潮迭起。從太子家令開始,摟出了屯衛將軍王超,從屯衛將軍王超,又摟出了靈臺監造李魚。
事情至此,一切的一切,就集中到了李魚身上。
萬眾矚目,國民焦點。
對李魚,周廷尉不敢用刑,起食飲居也不敢有絲毫慢待,文明禮貌的實在是不能再過格了,再過格的話,那對方就實在不像個來坐牢的人了。
何以如此?
因為案子是到李魚為止,他就是這幢通天大案的最終主謀,還是繼續向上攀咬,咬出什麼了不起的大人物來,那完全取決於李魚一念。一念可令山傾,一念可令海覆。
這要是用了刑,李魚招出什麼來,他這個主審官難免就有引導之嫌。如果李魚咬出來的那人真的倒了還好,要是不倒,總有一天,會有和他清算的一天,所以他必須得做到滴水不漏,把自己定位成一個只是恰在其位、恰逢其事的官兒。
就這,其實對他或多或少也有影響,所以周鴻也是提心吊膽,唯恐李魚大嘴一張,吐出個什麼了不得的人物。那時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硬起頭皮把卷宗移交御前,聽憑天子發落了。
天可憐見!
李魚沒咬人!
不是不是,李魚沒咬大人物!
兔子急了還咬人呢,李魚怎麼可能就這麼認了自己是主謀,不過他沒按周廷尉所擔心的向上咬,而是反咬一口,說一切都是王超所為,自己對此一無所知,把自己洗涮的乾乾淨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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