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不同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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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妹妹從小就是個眼皮子淺的人,有什麼好東西就會伸手拿。
張愛鳳見不得她這樣,經常會訓斥她,時間長了,姐妹倆就像仇人似的,見一次吵一次。
如果只是拿自家的東西還好點,問題是妹妹手腳不乾淨,只要發現喜歡的東西,經常不顧場合,直接偷回家。
所以每次她出現,都得防賊一樣。
以前在商場賣衣服時,就被她偷過一次,她忍無可忍,拿著棍子衝進妹妹家,警告她再不把衣服拿出來,就砸了妹妹的家。
張愛娟這才怕了,不得不把偷去的衣服拿出來。
這家麵包店她雖然有股份,但是絕不能跟家裡人說,免得她們又亂打主意。
“不過是幾個麵包而已,值得了幾個錢?”張愛娟見她較真,不以為然的叫道。“你請我們吃幾個,難道還會吃窮你?”
因為名聲不好,好端端的小夥子自然不願意娶她,最後嫁給了一個禿頂的男人。
那人長得難看也就罷了,偏偏還是個懶漢,平時喜歡跟人玩牌賭錢,不願意下地幹活,家裡的重擔全落在她身上。
她妒忌姐姐嫁了個軍人,每個月都會寄補貼回家,生活比自家寬裕多了。
所以每次見孃家人,總是拿出一付家裡人都欠了自己的樣子,向他們要這要那,行事肆無忌憚。
張愛鳳一開始可憐她,也忍讓過一段時間。
見她越來越過分,就不再給她面子。
“偷一個麵包,照樣會坐牢。”謝愛文知道她們姐妹間的事後,就沒有再客氣。“不信你拿走試試,看我報警後,警察會不會把你抓起來——”
她一向覺得對付這種做人無底線的爛人,絕不能客氣,要搞得她見到你就怕才有效果。
像張愛鳳這樣,跟她爭吵幾句,根本沒用。
有的人已經沒皮沒臉,罵幾句也不覺得丟人,只有抓起來坐牢,才能鎮住她。
“切——你騙誰啊!”張愛娟撇了撇嘴,作出不屑一顧的神色,心裡卻有些發慌。
她不怕姐姐,卻怵謝愛文。
原因很簡單,這個女人這幾年一直在南方特區工作,能在那裡混得好,肯定是個狠角色。
據去過那邊的人回來說,那裡非常亂,小偷騙子什麼的遍地都是,走在街上,會有人扯走你的項鍊,搶走你的包包,更不用說人少的地方,會發生更可怕的事。
她曾經打算像謝秀文一樣,去那邊找工作,擺脫那個禿頭的男人。
錢賺了自己花,那樣多自在。
聽了這些訊息了,就絕了這個心思。
“你可以試試——”謝秀文露出惡魔般的笑容,示意她動手。
她當然不可能真的把張愛鳳的妹妹送去派出所,但是可以用別的辦法,讓她吃點虧。
比如用這個時代很常見的方式,抓到小偷後綁在電線杆上,把她的事蹟寫下來貼在她頭頂。
這樣做在前世肯定犯法,現在是八十年代,法制教育達不到前世的水平,所以就算有人這樣做了,也不會有人覺得侵犯了人權和隱私。
本地人抓到小偷後,經常會這樣做,並沒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對。
只要她到門口大喊一聲,甚至不用她親自動手,就會有熱心的群眾過來幫忙。
相信張愛娟經歷過一次這樣的羞辱後,以後路過這邊,也會繞著走。
“我又不傻——”張愛娟果然不敢動手,見姐姐不肯借錢,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她也是有棗沒棗打三竿,試試運氣。
如果姐姐肯借,當然求之不得。
就算借不到,也沒什麼損失。
唯一沒想到的是,謝秀文居然跟姐姐在一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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