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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浮橋未盡焚燬,致使二十八艘大船墮入敵手。作為負責扼守黎陽河津渡口的本軍主帥,梁方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同時還兼有暗中資敵之嫌。

只要把這一條坐實就能要了他的命,可惜的是,這條罪狀牽扯到負有直接責任的韓世忠。換句話說,要想砍下樑方平的首級,必得先把潑韓五那廝的腦袋揪下來。

這不等於自毀長城嗎?趙桓當然不幹了,是以此事最終只能不了了之。

至於丟城棄地那一條,罪名更加無法坐實。

有老昏君那道手書密詔作護身符,甚至連提都沒法提一下——倘若將其公佈於眾,老趙家的臉面都會被藝術家皇帝丟盡。就算趙桓願意看老昏君出醜,越王趙偲也會拼了老命替親兄長把這件事情壓下來。

然而趙桓已經下定了決心,今日這次瑞聖園之行,既勞師動眾,又浪費了大半天金軍圍城之前的寶貴時光,無論如何都得把梁方平送上斷頭臺——不光是為老昏君擦屁股,更是為了殺一儆百,震懾那些膽敢在以後的戰事中丟城棄地或者臨陣逃脫的奔軍之將,意義不可謂不重大。

他思來想去,最終覺得只有“違逆聖命”這一條最好用,類似於尋釁滋事,怎麼套都合適。

惟一有點瑕疵的是,被違逆的這個“聖命”卻是理直氣壯讓人家去死——是不是有點一本正經瞎胡鬧?沒關係,接下來不是還有“悍然羈押傳旨欽使”的細分罪則嘛!

豈料梁方平聽了這個罪名,居然把脖子一昂,擺出一副大義凌然的樣子:“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官家要殺要剮,一切悉聽聖裁。只是有一樣,一人做事一人當,臣僕麾下這些捉殺軍舊部,多年來南征北戰,東討西殺,既便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乞請官家能網開一面,只令臣僕一人引頸受戮即可,不再殃及無辜。”

什麼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不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嘛!

趙桓兀自冷笑,梁方平這廝還真是閹貨裡的極品人才,知道自己今日終歸難逃一死,居然妄圖在身後留下捨生取義、殺身成仁的好名聲。

哼,你想沽名釣譽做被冤殺的統兵大將,朕可不做無道昏君!

他想到這裡,冷不丁大喝一聲:“左部將田師中聽旨!立刻宣召捉殺軍舊部隊官以上將佐,速速於主帥中軍大帳集結待命!”

此言既出,眾人皆是一愣。皇帝同時把這麼多人宣召過來,是要對照花名冊親自點將嗎?

孰不知,凡隊官以上、軍級主兵官以下的武職員僚統稱將佐,共有隊將、部將、訓練官、準備將、副將和正將六級名目。

其中隊官與隊將是一職兩名,無品尉勇擔任押隊或擁隊者為隊官,若是由九品小使臣充任則為隊將,每隊正兵五十人左右,全軍五千人的話可分一百隊。

這樣,擁隊和押隊加起來至少有近兩百位隊級主兵官,再算上其它各級將佐,人數顯然過於龐大,倘若全都到中軍大帳裡集結,恐怕站都站不下。

是以趙桓把與會資格限定在隊官以上的所有將佐,既便如此,也有近百位從九品以上的大小使臣。

這裡所謂的使臣,可不是出使友邦的使節,而是一種復古稱謂,正如禮記裡所說的“仕於公曰臣”,相對於諸司正副使而言,其下的武職員僚皆可稱之為使臣。

田師中完全沒有想到,皇帝會親自給他這種卑微之人下旨,是以倍感榮崇,當即拿著梁方平剛才交付給他的主帥令牌,分赴各地召集眾將去了。

捉殺軍各部距離瑞聖園都不算太遠,牙兵親隨第一將就不用說了,其營壘就在祭壇附近一帶,咫尺之間抬腿即至。

第四將和第五將分別駐屯在封邱門外的襖廟和元寶寺,騎馬的話來回最多一刻鐘,不過如今卻連半刻鐘都用不了了。

自打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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