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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錢就夠了,重的勞役按照漢法規定得兩千錢,“平賈1月得錢兩千”。

更卒可以出錢僱人代役,兵役這塊兒,地主除了可以出粟、出車馬、出奴婢等“買復”,即免除勞役和兵役以外,也是1樣可以出錢僱人代役。

既可出錢僱人代役,“正彈”的權力之1,就是由“彈”來出錢,“臨時募賈”,到朝廷徵發徭役的時候,臨時僱人代役,從而以免本彈成員或者部分本彈成員的徭役,“不煩居民”。

僱人代役得有經費,而且這筆經費還得是相當可觀,數目不能小。

正彈的經費很大1部分是來自賦斂,是從本彈所有成員那裡徵收過來的,部分來自地方官寺公田的收入,部分來自把本彈徵收到的錢貨貸出去後獲得的利息。

……

正彈和別的彈有所不同,別的彈多是以“裡”為單位,“街彈”、“父老彈”皆是如此,正彈是以“縣”為單位主辦,且在設“正彈”之時,還要報與郡府知曉,由郡府負責監督保證。“正彈”的總部設在縣中,其下設分部。正彈的主事人,因此也都是由縣寺指派任命。

海西縣正彈的主事人,不是別人,正是那位和戴利起過沖突的本縣3老鄭公的兒子。

那天出城,去迎接劉昱等的時候,尚不知劉昱是個何等樣人,鄭公只有這麼1個兒子,所以沒敢讓他這個兒子跟著他1塊兒出迎,——這與陶俊請曹幹去他家飲酒,而卻把他自己的妻兒子女都送去了莊子裡是出於相同的想法。不過鄭公之子雖然未迎劉昱,至今與劉昱還未見過,但半點關係也沒,錢均和他熟得很,透過正彈來為劉昱募兵之此法,他已與鄭公之子商議過,鄭公之子舉雙手贊同,只要劉昱同意,他能保證,就1定能用此法,為劉昱募夠兵員。

不僅能為劉昱募夠兵員,最關鍵的重點是,還能絲毫無擾縣中士紳!

要知,縣中士紳各家都有很多佃戶、徒附、奴婢,1個南鄉豪強陶俊家中就有數十徒奴,像錢均這樣的本縣大豪,其家有多少的佃戶、徒附、奴婢可想而知。

若由劉昱把弄來的糧食,放之募兵,不能排除他們各家的佃戶、徒附會有從募的,這是其1;1旦有從募的,那暫時沒有去應募、參加義軍者,會不會也會因此而竟開動了別樣的心思?這是說不準的,萬1真的有誰動了心思,那這海西縣的尊卑,往後豈不就亂套了?此是其2。

是以,錢均是非常希望劉昱、陳直能夠如募糧同樣,於募兵上亦接受他的提議的。

唯是,劉昱、陳直會接受他的這個提議麼?

忐忑不安中,錢均終於等來了劉昱、陳直的回答。

劉昱說道:“若是能借由正彈,為我募足兵員,自是再好不過!”問陳直,“姑丈以為呢?”

陳直捻鬚笑道:“錢君辦事幹練,不愧貴縣能吏,這個辦法好。”

錢均喜道:“賢弟、陳君既允,那我今天回到縣裡後,就著手安排!敢問賢弟,欲募兵幾何?”

在海西募多少兵這個問題,劉昱、劉小虎、陳直討論過好幾次了。

劉昱是多多益善。

陳直思慮周全,認為不宜募得過多,不算老營的老弱婦孺,他們現有的能戰之部曲約兩千上下,且不少還是在費縣才募的,如果在海西募的新兵太多,在現有之基層軍吏不足的情況下,怕會“喧賓奪主”,不利控制,因他建議募兵之總額宜在1千5百到兩千之間,最多兩千人。

劉小虎贊成陳直的意見。

劉昱當下便即答道:“兵在精,不在多。縱得十萬之眾,而若為烏合,不堪1戰,故是我此回於貴縣之募兵,意以兩千為額。”

海西鄉不少,十4個鄉,鄉數居全郡之首,但這十4個鄉大多數是小鄉,23百戶的鄉都有,十4個鄉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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