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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很氣憤,便想和兄弟們站出來幫忙,教訓一下林峰,結果警察同志就先到了,還一臉正氣的說道:正義永遠不會缺席。
火神和黑熊他們一唱一和,把林峰的罪就給作死了。
沈曼自然不是聽風就是雨的人,她最講究的就是證據,雖然她也認為,這次林峰蓄意傷人的罪名,是板上釘釘的事,但沒有證據,她還是無法定罪。
這時候,酒吧老闆出來了,說酒店有監控,監控之前一直沒開,以為不會有什麼事,結果林峰來鬧事,他就把監控開啟了,記錄下了林峰打人的一幕。
其實酒吧老闆是故意交出錄影的,他把之前黑熊和紋身男欺凌女孩的片段,都掐掉了,不然就那段影片流出去,鐵定引起公憤。
所以酒吧老闆說之前的監控沒開,監控室林峰打人的的時候他才開的。
沈曼拿過u盤,說道:“謝謝你提供現場錄影,我回去會仔細檢視的,相信你交上來的證據,對此次案件會有一些幫助。”
“哎呀應該的,遇到這種喝了酒就無端鬧事的人,我們開酒吧的老闆,也很頭痛啊!被打的顧客也是很冤啊!”酒吧老闆狡猾的說道。
“嗯!我們會處理的!”沈曼沒有再理會酒吧老闆,她對小李說道:“打救護車電話,把傷者先送到醫院,包紮好以後,錄下口供!”
“好的隊長!”小李道。
沈曼看了一眼楚雨琪和其他幾個女孩子,說道:“你們也是當事人,跟我回警局一趟吧!還有你,你也得去一趟!”
她又指了指火神。
“好,我一定全力配合!”火神說道,繼而大手一揮,對他的小弟說道:“散了散了,別搞的像聚眾鬧事一樣,影響社會風氣,會讓警官很難做!”
“嗯!”沈曼點了點頭:“很有政治覺悟嘛!”
“還好,還好!”火神這時候倒是一點脾氣都沒有了!
畢竟,社團再大,在我黨面前,也是螻蟻一隻。
小李帶著人去了醫院,沈曼又叫人開來一輛警車,把楚雨琪等幾個女孩子,和火神在一起,拉回警局。
而林峰,則作為沈曼的重點關注物件,獲得了乘坐沈曼專車的權利。
說白了就是,沈曼對拿林峰當犯人對待,怕和其他人一車出問題,所以,自己親自開車押他回警局。
到了警局,沈曼馬上著手開始錄口供。
錄下來,基本是這樣的情況:
那幾個女孩口供內容簡述:馬純純開生日會,然後被打,林峰恰巧在包廂喝酒聽到,出手相救。
而火神的口供內容簡述是:林峰在樓上包廂喝大了,不慎將酒瓶子掉下來砸到黑熊,黑熊找他評理,他還把果盤扔下來,然後跳下來就耍酒瘋,把黑熊和那群人一頓打。
並且火神還有意提了一嘴楚雨琪她們,說幾個女孩子玩的很瘋,喝多了就在那裡跳舞,弄的滿身都是酒水,紋身男勸阻她們不要這樣,結果她們就怪紋身男多管閒事,然後藉著機會就誹謗紋身男等人。
反正沒有證據,他們怎麼說都行。
沈曼也讓手下去找了幾個在場的人調查,結果沒人敢說實情,都說當晚喝多了不清楚。
沈曼只能認真的去研究監控錄影,看影片裡的影像,還真的是從酒瓶子掉下來開始的,林峰先把酒瓶子扔下來,然後開始打人。
沈曼又打電話問小李,錄的口供怎麼樣。
小李說黑熊他們的口供,基本和火神敘述的一致。
其實,火神和黑熊,早就私下裡通氣了。
但沈曼不知道,沈曼仔細考慮了一下,有兩波人,都說林峰蓄意傷人,並且還有監控錄影證明。
然而那群女孩子,卻是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當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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