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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人,把這小子給我弄死!”雷洪朝外面喊道。
但是,話音落後,卻是一片寂靜,絲毫沒有任何迴音。
雷洪心道不好,難道是這小子?
“沒錯!”林峰看出了雷洪的心思,他微微一笑道:“他們都被我打暈了!”
“你——你到底是誰?”雷洪問道。
雷洪能當的起野狼社老大,自然心理素質十分過硬,這種場面,他也是見的多了,所以下一秒,馬上鎮定下來。
他帶來的這四個保鏢,隨便拎出來一個,也可以一個打幾個,四個人合起來,更是勢不可擋。
這小子,竟然悄無聲息的把他們都打暈了,可以看出,他絕對不是個普通人。
“你到底是誰,你想怎麼樣?”雷洪再次問道。
“吳老頭難道沒告訴你我是誰嗎?嘖嘖嘖,你們也太瞧不起人了吧?”林峰說道。
“吳伯?”雷洪稍做思考,馬上便反應過來:“你就是林峰?”
林峰嘴角勾起一抹弧度,微笑道:“沒錯,正是在下!”
沒想到這個穿沙灘褲衩,吊兒郎當,傻逼呵呵的小子,竟然就是吳伯口中的林峰!!
雷洪恨的牙癢癢,這個林峰,不僅三番五次壞野狼社的事,今天竟然直接來干預自己的事了,簡直是自尋死路!
雷洪攥了攥拳頭,脖頸上青筋暴露,對著林峰怒目而視:“林峰,你屢次壞我好事,咱們之間,也該了結一下了!”
雷洪之所以成為野狼社老大,不僅因為他足智多謀工於心計,更重要的是,他的武力值也是超級高,但雷洪的武力值,並不體現在拳腳功夫上,如果論拳腳,雷洪連吳伯也打不過。
但雷洪小時候在歐洲長大,練的一手絕好的擊劍術,如果不是回國從商,他或許會在世界的賽場上展露頭角。
只要有一把劍在手上,就算三個吳伯,也近不了他的身。
所以林峰打敗吳伯,他也並不懼林峰。
他無論到哪裡,隨身都會攜帶一柄花劍。
擊劍的劍分為三種,分別是重劍、花劍、佩劍。
重劍的特點是,以刺為進攻方式,實戰中可以攻擊對方全身任何部位,但比較笨重。
花劍主要是貴族間決鬥用的,特點是比較輕比較纖細,也是以刺為進攻方式,實戰中只進攻對方軀幹。
佩劍是歐洲早期騎士決鬥的劍,現在大多作為觀賞品。
而雷洪一直認為自己是貴族,所以他一直選用纖細的花劍。
他每次都會隨身帶一柄花劍,即使不帶在身上,也是離他十米以內。
而這臥室裡,就有一把花劍,他提前準備好的,也是他最喜歡的一柄花劍,那花劍跟隨了他將近二十年,所以這次,他甚至想,自己會在這個床上嚐盡美人,這劍在床下,還好跟著一起舒服舒服,他完全是把這劍,當做人來看了。
雷洪彎下腰,順勢就去抓那把花劍。
但是,令他驚訝的是,自己最鍾愛的花劍,卻不見了蹤影。
“你是在找這玩意麼?”林峰坐在椅子上,手裡確實在擺弄一柄纖細精美的花劍,而且正在用花劍剔牙。
“呸呸呸!還挺鋒利,差點扎到我!”林峰大言不慚的說道。
“怎麼在你手上?”雷洪大驚:“你給我放下!”
他心疼不已,這花劍跟了他快二十年了,是純混合金屬打造,配比絕對正宗,柔韌度,堅硬程度,亮度等等都是最佳的狀態。
嗜劍如命的他,簡直就把這花劍當做是他最重要的寶貝了。
結果,卻被那小子拿來剔牙!!!
簡直是快把他氣瘋了!
“光頭,你怎麼一副便秘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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