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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受酷刑折磨,只得屈打成招。趙高拿著李斯的供詞上報胡亥。
最後,李斯在公元前208年,即胡亥即位的第二年,被處以極刑:先是黥面(即在臉上刺字,是秦朝的一種侮辱刑),然後劓(即割鼻子,也是秦的一種酷刑),砍斷左右趾(即砍掉左右腳),又腰斬(攔腰斬斷),最後是醢(音海,即剁成肉醬),這在當時是最為殘忍的一種處死方式,叫做“具五刑”,即用五種刑罰處死。李斯的一家也同時被殺。趙高後來也為自己的殘忍付出了代價:兩年後被扶蘇之子子嬰誅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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