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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之前的各國諸侯都被稱為“君”或“王”。戰國後期,秦國與齊國曾一度稱“帝”,不過這一稱號在當時並不同行。一統天下的秦始皇,以為這些稱號都不足顯示自己的尊崇,於是下令大臣議稱號。經過一番議論,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人認為,秦王政“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功績“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他們援引傳統的尊稱,說“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建議秦王政採用“泰皇”頭銜。然而,秦始皇對此並不滿意。他只採用一個“皇”字,因有“三皇五帝”而在其下加一“帝”字,創造出“皇帝”稱號。從此以後,“皇帝”就成為中國封建社會最高統治者的稱謂。
秦始皇做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皇帝,自稱“始皇帝”。他又規定:自己死後皇位傳給子孫時,後繼者沿稱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以至萬世。秦始皇想皇位永遠由他一家繼承下去,“傳之無窮”。為了使皇帝的地位神聖化,秦始皇又採取了一系列“尊君”的措施:首先取消諡法。諡法起於周初,是在君王死後,依其生平事蹟,給予帶有評價性質的稱號。但秦始皇認為,像這樣“子議父,臣議君”,太不像話,更沒意義。他宣佈廢除諡法,不準後代臣子評價自己。其次天子自稱曰“朕”。“朕”字的意義與“我”相同,以前一般人也可以使用,但秦始皇限定只有皇帝才能自稱為“朕”。皇帝的命令叫作“制”或“詔”(命曰制,令曰詔,蓋二者效令不同也)。第三,文字中不準提及皇帝的名字,要避諱。檔案上逢“皇帝”“始皇帝”等字句時,都要另起一行頂格書寫。最後,只限皇帝使用的、以玉質雕刻的大印才能稱為“璽”。
始皇滅六國後,採納李斯的建議,廢除分封制,改行郡縣制。地方行政機構分郡、縣兩級。郡縣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
郡設守、尉、監(監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輔佐郡守,並典兵事。郡監掌監察事宜。秦始皇把全國分成三十六郡,以後又陸續增設至四十一郡。
縣,萬戶以上者設令(縣令),萬戶以下者設長(縣長)。縣令、縣長領有縣丞、縣尉及其他屬員。縣令、縣長主要管政務,縣尉掌握軍事,縣丞掌管司法。縣以下設鄉,其主要職能有四:1攤派徭役;2徵收田賦;3查證本鄉被告案情;4參與對國家倉庫糧食的保管工作。鄉設三老掌教化,嗇夫掌訴訟和賦稅,遊徼掌治安。鄉下設裡,是最基層的行政單位。裡有裡典,後代稱里正、裡魁,以“豪帥”即強有力者為之。裡中設定嚴密的什伍戶籍組織,以便支派差役,收納賦稅。並規定互相監督告奸,一人犯罪,鄰里連坐。此外還有掌管治安、盜賊的專門機構,叫做亭,亭設亭長。亭除了主要管理治安,還負責接待往來的官吏,掌管為**輸送、採購、傳遞(文書)等事。兩亭之間,相距大約十里。
“傳國玉璽”,就材於“和氏璧”。為秦以後歷代帝王相傳之印璽,乃奉秦始皇之命所鐫。其方圓四寸,上紐交五龍,正面刻有李斯所書“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八篆字,以作為“皇權神授、正統合法”的信物。此後,歷代帝王皆以得此璽為符應,奉若奇珍,國之重器也。得之則象徵其“受命於天”,失之則表示“氣數已盡”。凡登大位而無此璽者,則被譏為“白版皇帝”,顯得底氣不足而為世人輕蔑。由此便促使欲謀大寶之輩你爭我奪,致使該傳國玉璽屢易其主,終於銷聲匿跡。
前221年,秦始皇完成了統一中原的大業之後,就著手製定北討匈奴、南平百越的戰略。經過一系列的準備,前218年,秦始皇命大將屠睢和趙佗率50萬大軍,發動了征服嶺南越族的戰爭。秦軍兵分五路,經廣西北部的越城嶺、湖南南部的九嶷山以及江西南康和餘干等地,向兩廣地區的越族進軍。其中,攻佔番禺的這支秦軍最為迅速。他們經九嶷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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