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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南沈西戚,至交,大人物,他在聽到譚軍要他先去戚家,再去沈家時,有種聽天書的感覺。
不是他不自信,而是圈子差太大。
譚軍卻很有把握,他告訴姜焉,戚沈兩家交好,卻不交心,更多的是浮於表面的上流社會遊戲。
他是戚家那位的身邊人出身,就會和沈寄的其他小情不同。等於是在戚家鍍層金,給自己提高了身價,會被沈寄看重不少。
譚軍拿出了一百萬。那筆錢對當時的姜焉來說,是雪中送炭,他孤身前往西城,順利被戚家的人發現,帶到了戚爺面前。
之後就是念書,賺酬勞,念書。直到戚爺去南城參加沈老太的壽宴,他在包間勾引沈寄成功,過了段時間就去了南城。
譚軍要姜焉待在沈寄身邊,成為他所有小情裡的首位,沒說要偷什麼機密檔案,就先待著,以後看情況而定。
姜焉住進尚茗苑,沈寄對他的身體很著迷,幾乎每次伺候都是一整晚。
那就是頭拉磨的驢,一輪接一輪,他裝昏迷才能歇會兒。
姜焉以為差不多就那麼待著了,沒想到半路出來了茭白,還捲走了沈寄放在他身上的特權,導致他被趕出尚茗苑。
譚軍非但沒怪他毀約,還很開心,說用不到他了。
姜焉說到這,對茭白投過去一個意味深長的眼神。譚軍要他去接近沈寄,就是想他當禍國妖物,攪亂沈寄工作之餘睡個小情解壓,分寸把握得剛剛好的生活節奏。
最好是能獲得沈寄的獨寵,被他的小情鬥個你死我活,導致他不能好好紓解,後院起火,分心分神,耽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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