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喜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5節,快穿之跪求願望成真,兒喜,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還是決定鋪張一次,宴請自己的同事,友人,學生,親戚等好幾百人參加他的生日答謝宴。
誰人都知嶽明輝有兩個女兒,儘管滿心不情願,卻不得不聯絡溫宛,以免到時候只有一個女兒出席,被人問及另外一個女兒,尷尬得無法作答。
溫宛倒是很乾脆的就答應了林慧。
——她知道嶽明輝生日這事,如果她不答應,林慧絕對可以一天二十四小時每個小時打十通電話給她。
這個女人雖然對嶽明珠不好,但對嶽明輝嶽珊,卻是將整個心力都投注進去還覺不夠,他們說過的話要完成的事,林慧肯定是必須全力貫徹到底的,就算打擾到別人也絕不在乎。
將事情與鄒顯說了,換來鄒顯的白眼。
“他過生日與你有什麼關係?他只要有嶽珊一個女兒就夠了,你去湊什麼熱鬧,覺得別人嫌棄你嫌棄得不夠多嗎?”
鄒顯冷冰冰的說道。
這幾個月溫宛與他同住,卻只一次回過家,之後再沒有與岳家的人聯絡過。
當初他和岳家的人短短兩次見面,包括茶室那一次嶽珊有意無意混淆溫宛與她之間的關係,讓鄒顯第一眼就認錯人,鄒顯向來記仇,一直到現在也沒忘記。
幾個月前才簽約去接溫宛的時候,當時嶽明輝嶽珊與林慧的態度,他至今記憶猶新。
笑容僵硬,說話帶刺,明裡暗裡不敢相信,貶低和詆譭暗藏在他們說的每一句話和說話的語氣當中,卻沒有半句對溫宛的期待和表揚,正常的家人都不會如此。
連繫之前溫宛身無分文,簽約就要求另尋住處和之後溫宛一直無視岳家的人,還有錄音棚的那一次與嶽珊偶遇卻不歡而散,這一切已經足夠鄒顯看出端倪。
後來在他旁敲側擊有意無意的打探之下,才從溫宛口中得知她並不是林慧親生女兒,而是嶽明輝與前妻的女兒,那嶽珊,雖然看似是林慧從前夫那帶來的養女,但其實是林慧與嶽明輝的私生女。
關係一理清楚,鄒顯就全明白了。
在那樣的家庭,溫宛卻還能活得如此堅強——雖然長得太胖,讓人無法令人直視,簡直萬幸!
但也因此,鄒顯對岳家的人全無好感,連帶現在他聽溫宛提及岳家,也不免得要諷刺一番。
溫宛早已習慣他的行事風格與毒舌,也不在意,只說道:“畢竟是五十歲的生日宴,叫了我去我卻不出席,這樣並不好。”
在溫宛的字典裡,就從來沒有退縮這個詞語的存在,她從來都迎難而上,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典型。
鄒顯冷哼:“你把他當做爸爸,他把你當女兒嗎?別到時候被人欺負,回來抱著枕頭哭!”
……這人,關心的話都能讓他說成這樣,也是絕了。
溫宛失笑,也挑了眉,說道:“你覺得我像是那種任人欺負的人嗎?”
——的確不像。
經過多月的相處,溫宛在鄒顯的認知裡,早就已經不是當初那個痴胖愚蠢的女人,這女人有時候精明幹練得讓他都心驚。
但知道是一回事,身體反應又是另外一回事。
鄒顯涼涼的拿眼角的餘光斜溫宛一眼:“這要去了才知道。”
這就是放行的意思了。
第32章 向娛樂圈進軍(十一)
雖說答應了,但在生日宴的當天,鄒顯仍然給溫宛安排了拍攝工作,中間只給了她三個小時的假,只留給她一個坐下吃飯的時間,還要匆匆趕回來繼續開工。
嶽明輝舉辦生日宴的飯店離溫宛拍攝mv的地方有點遠,又被鄒顯故意拖延了放行時間,溫宛到達飯店的時候已經很晚。
《閃亮的歌手》很火,就算自己沒有看,家裡的妻子女兒母親總有人會看,對於得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