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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子穿著五品官服,大步從後堂走進來,徑直走到堂前,向趙世宇行了一禮,“稟府君,此案當日由下官審理,業已結案,下官還贈銀三百作為二人定婚賀禮,卻不想這老者貪得無厭,又來告狀……”

“哦?你審的案子,說來聽聽。”趙世宇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恢復了玩世不恭的模樣,懶散地坐在公案後,相比之下,這位馬少尹形容肅穆,一臉正氣,倒是比他有青天模樣。

方靖遠見他生得堂堂正正的相貌,本來還心生好感,結果沒聽幾句,就感覺三觀碎裂。

原來那位孟秀才,不對,孟舉人一日路過王家,看到閨閣繡樓上的王家麗娘嬌豔無雙,一時心動,當晚就翻牆潛入人家,強行要摟抱此女,結果被人驚呼叫罵,引來父母鄰居,將他當場擒獲,押送官府處置。

依照《宋刑統·賊盜律》“諸夜無故入人家者,笞四十”,而當值的正是馬華馬少尹。

馬華見孟清溪生得一表人才,又文質彬彬,不似盜賊,就問其緣故。不想孟清溪振振有詞地說自己是根據聖人之言行事,何罪之有。

然後他就引用了孟子的一段話:“踰東家牆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

孟清溪理直氣壯地說道:“孟子有云,摟之乎?吾輩當行,摟之也!”

馬華驚歎於他的才華,又考校了他一番,讓他當堂做了一首《逾牆摟處子詩》,認為此人前途不可限量,既然他能看上王家麗娘,如此和美姻緣,理當成全。

於是他自掏腰包贈送三百兩銀子作為賀禮,還主動要求當媒人為兩人作保,讓王家二老寫下婚書,將女兒許配給他,否則按律行事,笞四十之前要剝奪孟清溪的功名,今生不得再參加科舉,等於毀了這個人的前程,倒不如兩好合一好,成就良緣,皆大歡喜。

馬華當堂書寫的判詞《減字木蘭花》,還讓他們“記取冰人是馬公”,博得一時美名,孟清溪回去是大肆宣揚,傳得四鄰皆知,準備等開春會試後便要前來迎娶。

此番他前來應試,正是住在王家,原以為是一樁美滿姻緣,卻沒想到王家竟然反悔,還來上訴狀告於他。

“狗屁的美滿姻緣!真是滿口胡言,狗屁不通!”

方靖遠忍無可忍,髒話脫口而出,指著孟清溪說道:“這就是個無良盜賊,強摟未遂,還敢假借聖人之言,聖人有你那麼無恥嗎?要知道有你這麼個子孫後輩,怕是棺材板都壓不住了!”

孟清溪臉色漲紅,強辯道:“孟子確言‘踰東家牆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學生有何錯?”

方靖遠冷笑道:“那上一句呢?紾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將紾之乎?扭斷你哥的手臂才有的吃,不扭斷就沒得吃,你會去扭嗎?強詞奪理,詭辯之道,反問是否定的意思,你會不知?不過是欺兩老不懂孟子,而有些人則不懂裝懂……”

心下慶幸,還好原身靠真才實學考上探花,否則他從哪裡挖出這些記憶來!

可越想,方靖遠越是生氣,轉頭望向馬華問道:“馬少尹明知暗夜入室非奸即盜,犯盜律者,刑罰不赦。卻故意逼迫王家訂婚,為孟清溪脫罪,就不知馬少尹那三百兩銀子,到底是自己出的呢?還是別人送的呢?否則為何包庇如此奸賊,還公然宣之為風流姻緣,下官不才,明日便上書一封,將此案稟明朝中諸公,請諸公明斷,看看少尹到底是大公無私呢?還是徇私包庇!”

“你……你你血口噴人!”馬華氣得渾身發抖,“那銀子是本官私銀,絕無暗中交易之事……”

“哦?”方靖遠斜眼看人,無比鄙視地乜向他,嘲諷道:“原來馬少尹根本看不出孟子所言的大義所在,不知孟子本義是禮重於色,而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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