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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人去將鳴冤之人帶進來。
稍頃,兩個捕快引著一麻衣戴孝的女子走了過來,那女子十四五歲的模樣,形容狼狽,髮髻亂了,眼圈紅腫,卻仍然難掩其美貌。女子眼中含淚,又帶著一股子倔強,跪在地上朝他看來的時候,謝郢心中一驚,為何此女如此面善?
「堂下何人,有何冤屈?」暫且收起那份驚疑,謝郢肅容審問道。
沈櫻七夕之夜見過謝郢一次,不過昨今兩日家中連遭大變,她早忘了與謝郢的那一面,也不曾因為兄長做捕頭而希望這位知縣大人徇私什麼。這一刻,她眼中沒有謝郢的臉,只有他一身的知縣官服。
跪在大堂之上,沈櫻仰著頭,她管不住自己的眼淚,卻知道該說什麼,聲音顫抖又堅定無比地道:「民女沈櫻,乃沈家溝沈員外沈潤之女,民女要告家兄沈文彪不孝,為家產紛爭氣死我爹,求大人明鑑,替民女做主!」
她這麼一說,謝郢終於認出她了,兩邊的堂役捕快也都知道趙爺的親娘改嫁了沈家溝的沈員外,今早趙爺還託人來衙門告了假,竟是因為此事嗎?
堂役們你看我我看你,不免小聲嘀咕起來。
謝郢突然一拍驚堂木。
衙役們頓時斂聲,不敢再交談。
謝郢比誰都明白,他與趙宴平私交越好,此事就越不能徇私,冷聲質問沈櫻:「你狀告親兄氣死生父,可有證據?」
沈櫻有,昨日見證父親分家的沈家溝里正、兩位族老及其小輩,她的丫鬟如意、寶瓶、李叔李管事乃至沈文彪夫妻以及他們的三個兒子、兒媳,都是人證!對了,沈文彪夫妻不是說那些首飾是她自己私買的嗎,那鎮子、城裡兩家首飾鋪子的夥計、掌櫃同樣也可以作證,證明首飾都是父親陪她買或單獨買來送她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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