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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嵐和孟遠一時間找不到任何反駁的依據。
石板碎裂後分成了六大塊,全部掉進了茅坑裡,因為石板碎塊的面積比較大,警方打撈的時候沒有費多大力氣,他們並沒有對茅坑進行全面打撈。
孟遠皺著眉頭問道:“你說的沒錯,一般情況下沒人會去踩那塊石板,所以兇手可能是在超市監控啟用前就安裝了石板,可那個能發聲的電子裝置呢?
總不可能也是早就準備好的吧?拿東西一定放在很顯眼的位置,案發的三天前劉得柱也回過一次老房子,而且是白天,如果是提前準備好的他一定能發現。
我覺得至少這個電子裝置是案發當天才出現在廁所的,所以又回到了那個問題,兇手是如何繞過監控把東西送到廁所裡的呢?”
孫羽說:“還是我說的那個思維誤區,不要總想著兇手如何躲避監控,他只要將電子裝置放在石板上不就行了嗎?
舉個例子,這種村裡的老式廁所是沒有門,半露天的。我們可以在路邊架設一個吊車,機械臂足夠長,有著很小的鉤子,且便於操作。
這樣的話,是不是用吊車就能吊著手機放進半露天的廁所內?”
孫羽的這個假設自然是不合常理的,路邊停一輛吊車本太引人注意了,有沒有能吊著手機的鉤子也不好說。
當然,這只是孫羽開啟孟遠思路的一種方式。
其實孫羽已經有了一個可行的猜想,可惜沒有任何依據,他怕說出來之後會影響別人的判斷。
孫羽的想法是用一架常見的小型無人機將手機送到廁所的石板上。
孫羽點了一支菸,吐著白霧對第一起意外做了總結:“猜想終究是猜想,我們要做的很簡單,對整個茅坑進行全面打撈,看看有沒有不尋常的東西就知道了。”
“我這就去告訴徐隊,讓他派人打撈茅坑。”孟遠急匆匆地走出了會議室,他相信孫羽的猜測。
整個特案組都相信孫羽,但想要讓安和縣公安局刑警隊的人相信他,必須有證據。
想想打撈茅坑這種讓人作嘔的工作,孟遠只能祈禱孫羽不要出錯,要不然孫羽一定會被趕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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