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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名字叫做郭正峰,死因和賈媛媛的相同,被人從後面割喉所殺······”
郭正峰,男,21歲,他的死亡時間是發現賈媛媛屍體的三天後,現場的情況和賈媛媛死亡現場很接近。
狹小的巷子,沒有目擊者,死亡時間是凌晨2點左右,身上沒有任何防禦型傷痕。
郭正峰是一家酒吧的酒保,也算是混社會的小混混兒,社會關係最為複雜。
相同的兇器,相同的作案手法,連環殺手四個字出現在眾人的腦海中。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曹琴忽然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這四起命案的兇手會不會是同一個人?
這個想法很快就被當時的刑警隊隊長李劍汛否定。
一個是碎屍,一個是割喉,兩種截然不同的殺人方式。
一個在鄉鎮地區的作坊作案,不需要刻意偽裝就能避開所有人,一個是在城區作案,別看那只是小巷子,不瞭解附近的地形絕對無法確定這條巷子會不會經常有人路過。
當時刑警隊因為併案調查的事情吵得不可開膠,李劍汛認為這是兩個連環殺手所為,而局長陳子波認為案子存在著一些聯絡,可以併案調查。
陳子波的依據很牽強,之所以那麼堅持,只是因為他多年辦案的直覺。
首先,除了第二位死者朱興悅外,其他死者都和社會上的混混有關係,做過一些見不得人的事情,算是一個共同點。
其次,將前兩個案子和後兩個案子分別看成一個整體,死的都是一男一女,死於相同的作案手法。
最後,前兩位死者被碎屍了,但法醫推斷殺死他的兇器是一把利刃,很可能就是殺死後面兩位死者的兇器。只可惜電鋸破壞的切口太嚴重,利刃造成的切口很薄,無法用屍體的資訊來論證這個猜測。
總而言之,陳子波認為兇手可能將一男一女視為整體,透過不同的殺人方式來殺死這些整體。
想要驗證陳子波的猜想很簡單,只要等下一起類似的案子發生就行了。
這一查就是十年,兇手沒有再出現過,死者沒有再增加過。
就好像他只是一個到陽拜縣觀光的遊客——只是留下了一些證明他來過的痕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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