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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學……
言景則突然發現,自己竟然是個天才!
他這具身體的原主很聰明,但也就是中等偏上腦子好使的程度,他就不一樣了,他竟然過目不忘!
他穿越前,一定是一個天才。
就他這樣的智力,肯定還是個一點都不比程安修差的學霸。
當然,現在不是想這些的時候,現在……他要學著寫程安修的字!
言景則仔細地看程安修寫的每一個字,將之印刻在自己的腦海裡……
臨摹了幾遍,又寫了幾遍之後,他竟然就能寫出和程安修的字差不多的字來了!
然後再臨摹,再練……終於,他能寫出和程安修一般無二的字了。
再加上當初原主讓程安修寫情詩,就是從自己的本子上扯下紙張來寫的……
言景則拿出那個本子,用程安修的筆跡,把程安修寫的那幾首情詩,各寫了十來遍。
寫到後來,除了專業人士,肯定沒人分得出他寫的情詩跟程安修寫的情詩的區別了。
就連程安修自己,應該都分不出來。
而這個時候,言景則已經不停地練了十個小時的字了,都凌晨三四點了。
言景則放鬆了一下身體,又開始用程安修的筆跡在紙上寫別的。
“言景則是世界上最帥的人!比我程安修帥一萬倍!”
“言景則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人!比我程安修聰明一萬倍!”
“言景則,你是雪山上最冰清玉潔的雪蓮,是花園裡最美麗嬌豔的玫瑰……”
……
總之要多肉麻有多肉麻,他用程安修的筆跡寫字,把自己從頭到腳誇了一遍。
言景則寫到自己都編不出來了,想了想又寫:“我愛做題,做題使我快樂。”
“我要娶練習冊當老婆。”
“生命在於做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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