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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是能早點穿來就好了,若是沒有抓姦在床那一出,衛凌修也不一定要跟著他出來受苦。
他怎麼就沒有以前的記憶呢?要是他有以前的記憶,說不定就有賺錢的法子了!
言景則拿著衛凌修的錢,垂頭喪氣地出門,又朝著東谷縣跑去。
他要去買點用得上的東西,買一口鍋,晚飯肯定來不及做了,也要買一點……
東谷縣有點遠,但言景則跑著去,一刻鐘就到了。
然後他就開始買起各種東西來。
東谷縣的人:“言大這肯定是得了衛少爺的錢了!才能買這麼多東西!”
“等衛少爺的錢被他花光,就該被掃地出門了。”
“言大來了!小聲點!”
……
言景則所過之處,所有人都躲著走!
第129章 混混狀元(5)
臨近傍晚, 但東谷縣縣城的街道上,依舊熱鬧——在縣城做工的附近農家的人, 下工之後總會先買點東西再回家。
言景則趕了一波晚市, 買齊了鍋碗瓢盆,又買了一點米和肉菜,錢就花得差不多了。
這樣下去可不行……
言景則把買的東西放進鍋裡, 端著鍋就往回走,一邊走,一邊想著自己能幹的賺錢的活兒。
原主十三四歲,就去了賭場,乾的活兒是幫賭場要債。
賭場對賭徒的身家清楚的很, 遇到家裡有點錢的人,就會慫恿他們借很多錢, 然後讓打手上門去要, 而錢要回來了,原主這樣的打手,也能分一筆。
此外,原主還能在賭場免費吃飯, 晚上要睡在賭場也無妨……要不是這樣,原主這個錢一到手立馬花光的人, 早就過不下去了!
其實幹這活兒, 賺錢能賺不少,但言景則實在不想去欺壓百姓。
既然這樣,他要賺錢, 恐怕就只能去縣城的碼頭幫人抗麻袋了。
原主從十三四歲開始在賭場胡吃海喝,把自己養成了東谷縣第一壯漢。這樣的體格去碼頭抗麻袋的話,別人只能抗一袋他能抗兩袋,應該能賺不少,但這隻能讓他和衛凌修吃飽喝足,想日子過好點,就難了!
“言大!”一個聲音突然響起。
言景則轉過頭去,就見原主工作的賭場的一個管事拿著根老煙槍看著自己,笑著應了:“李管事。”
李管事胖乎乎的,瞧著特別和氣,他從口袋裡捏了一小撮菸絲放進煙槍裡,抽了一口:“言大,聽說你弄到了一筆錢?晚上來玩嗎?”李管事對言大還是很喜歡的,以往讓言大去要賬,就沒有要不到的,更妙的時候,給言大的賞錢,要不了兩天就又到賭場手裡了。
這幾個月言大手頭寬裕,更是在賭場輸掉了七八百兩的銀子……誰不喜歡這麼個人?
“李管事,我家裡有人呢,今晚就不來了,以後也不來了。”言景則憨憨一笑:“我要好好過日子。”
這年頭,能開賭場的都是有點來頭的,原主做工的那家賭場背後就有人,是東谷縣一點不弱於衛家的李家。
這些年,李家還比衛家更厲害一些——這東谷縣的主簿,就是李家人。
而且李家人丁興旺,縣衙裡很多小吏,都是李家人。
正是因為這樣,李家才能把賭場開得那麼大,也是因為這樣,李家多少講點規矩,比如規定了原主這樣的打手,要債的時候可以出各種手段,但平常不能對普通人動手,免得鬧出什麼事情來,連累賭場,進而連累李家。
即便是要債,人命這樣的事情,也是絕不會允許出的。
李家講究個長遠發展,可不想弄得民怨沸騰。
原主這樣賭場的打手,賭場不會跟他們定契,基本上來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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