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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開始有限制了,首先必須要有符傳,任何一名大唐的百姓凡是離開戶籍所在地100裡,都必須要有符傳,外出者在離家之前,要向本鄉里甲進行申請,再呈報州縣官員審,核准之後發給符傳。
在符傳上標註了申請者的姓名、年齡、相貌、家庭住址、外出原因、起止地點、返回期限等資訊,防止被人假冒。
如果外出而又拿不出符傳,一旦被查獲,將會面臨嚴厲的懲罰。
《唐律》規定:“若民出百里之外不給符傳者,民以私渡關津論...私度關津者杖八十,若關不由門,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
若越度緣邊關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絞,守把之人,知而故縱者,同罪。失去盤詰者,各減三等,罪止杖一百。”這是說,沒有符傳的人,面臨的懲罰是杖責80起步,最高是絞刑。
張晨這個時候還不知道危險來臨,看著坊丁微微的搖了搖頭,表示自己沒有符傳,而張晨的這麼一搖頭,三位坊丁立即直接將張晨給圍在中間,其中一名坊丁大喝:“沒有符傳,私自出逃,抓起來送長安縣衙門。”
“你們抓我做什麼...你們抓我做什麼?”張晨有些懵了,開始掙扎了起來。
這一掙扎,讓坊丁的火氣上來了,拿起手中的木棍就準備對著張晨的腦袋來一下,不過,就在這千鈞一髮的時候,忽然,一名大約十六歲左右的少年擠了過來喊道:“趙大哥,不要打,不要打,這個人我認識,他是我大哥張晨。”
“你大哥不是死了三年了嗎?”那位坊丁微微有些皺眉。
“沒有死,沒有死,只是失蹤了...我爹和我娘整整找了我大哥三年,我娘想我大哥病倒了,我爹因為找我大哥差點被賣進了苦窯。
現在終於找到了,大哥...大哥...我是小豪,你的親弟弟小豪呀。”
少年看著張晨眼淚嘩嘩的流了下來。
只是張晨卻看著張豪有些莫名其妙了起來,因為他的記憶裡,可沒有這位弟弟,張晨是孤兒,吃村子裡百家飯長大的,他的老爸老媽,炸山的時候被石頭給砸死了,那個時候張晨才五歲。
什麼時候張晨有了一個弟弟?
看著張晨那莫名其妙的表情,一邊的坊丁看著哭得很傷心的張豪道:“小豪,你不會是騙我吧,你的這位大哥可好像不認識你呀?”
張豪連忙對那位坊丁道:“趙大哥,我小豪的為人您也是知道的,我什麼時候騙過人,這是我親大哥,我怎麼可能會認錯,您要是不信的話,可以讓我們掌櫃的來看一下,他就是我大哥。
失蹤了三年的大哥,我怎麼可能不認識,他不認識我,可能是遇到什麼事情了,要是沒有遇到事情,他怎麼會三年不回家呀...?”
這話,讓這位趙坊丁微微點頭,本來就是熟人的關係,這位張豪平日裡為人勤勤懇懇,也算忠厚,不是說謊之人,所以趙坊丁就帶著自己的兩位兄弟押著張晨來到了張豪做夥計的小酒肆中,要是酒肆掌櫃認得張晨,那就將人放了,還能搞頓酒喝,如果不是,那就直接抓走,交到長安縣換賞錢,反正兩不耽誤。
這算盤也是扒拉的特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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