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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立下書契。
這些書契全部掌握在樊伯玉的手中,然後按照書契上的數字,將所得分給國人。
一些老實又不識字的國人,樊伯玉就故意說低他們出售物品的價格。
反正他們又不認字,書契上的字也看不明白。
所以這些書契根本不會到國人的手中,全部都被放在樊伯玉的家中。
美其名曰:保管。
偶爾有人發現自己的東西和別人或者往年的價格不一樣,樊伯玉就放毛一隨便找個藉口糊弄了過去。
比如路上的損耗,比如被雨水淋溼,比如今年的“行情”。
而邑中識字的人,基本都是三老的家庭成員。
他們相互勾結,期滿國人,非常默契地隱瞞了書契上的真實數字。
長久被期滿的國人,也從未感覺到有什麼不妥。
畢竟很多國人,一輩子都沒有機會離開辛邑。
他們從來都是生活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環境當中,很難接受外部的訊息。
每年各種商品的物價到底什麼情況,也只有這些能經常出入其他邑城的人才知道。
即便偶爾有人發現不對,也會被樊伯玉這樣的大家族給以不同程度的“教訓”。
誰敢繼續追問?
幾個大家族聯合起來,完全的矇蔽了眾多國人。
而辛又,很早就知道這裡面有貓膩,但是他沒有切實的證據。
這種粗糙的手法,太容易留下破綻。
也就是幾個大家族長期以來壓榨國人,他們甚至懶得用更加高明的手段去欺騙國人。
誰讓他們掌握話語權呢?
辛又的先祖,也曾覺察過其中的問題。
畢竟辛氏可都是代代讀書,書契他們也是要核對的。
但是辛氏想要管理辛邑,必須依仗三老的家族。
所以從未有人將這件事捅破,這些平白無故賺取的錢財,就被稱為“路錢”。
意思是隻要行商上路就能得到的錢,也就是“跑腿費”。
久而久之,這種事情已經成為了辛邑的“潛規則”。
辛又之所以拿這件事開刀,因為他知道這是三老家族的死穴。
如果是公開的規定,樊伯玉每一次“出公差”都能從利潤之中抽水,那是一回事。
可是欺瞞國人,壓低國人貨物的價格,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倒是很想知道,我們辛邑近幾年的毛皮,在外面能賣多少錢。”辛又道:“載師,能否將販賣了毛皮的書契拿出來,我好看看?”
“這……”樊伯玉已經有些慌亂了:“書契這些東西,常年堆在我的家中,有些被老鼠啃食,有些被雨水跑爛,都看不太清了。”
“哦,原來如此。”辛又道:“那毛一,我記得去年我們辛氏望家,捕獲一頭黑熊,那張黑熊皮託你去甘鹿售賣,賣了多少錢?”
“我記得賣了八十錢。”毛一道:“有甘鹿的質人為證。”
商人想要販賣東西,必須經過甘鹿市場中司市的同意,價格、管理費都是規定好的,做不得假。
“嗯,刨去繳納甘鹿市場的費用,以及你一路的損耗,還有邑中給你們商人的費用,又能剩多少呢?”辛又繼續問道。
“……應當給邑中交還七十四錢。”毛一回答。
“啥?!交還七十四錢?!”這時候,捕獲過黑熊的辛望站了出來:“不是說這熊皮賣了六十錢,刨去那些費用,給我三十錢,邑中佔了二十五錢嗎?”
辛望扯著毛一的衣服質問。
毛一一臉的委曲:“我不過是商人,將辛邑的貨物拉倒甘鹿售賣。甘鹿收取一成稅費,而我則賺取一成的酬勞,哪裡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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