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神偷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13章 緣由,張浩朱允熥,歲月神偷,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熥繼續說道。
老婦和孩子已經嚇的渾身發軟,幾個金甲宿衛抬著他們,放在御輦十步之前。
代表著皇權的御輦就在眼前,那老婦忽然大喊,“陛下給民婦做主,冤那!”
老爺子搭著朱允熥的手臂,板著臉站起來,“朕,便是大明洪武皇帝,朱元璋。你有何冤屈,直接奏來!若真,朕自會給你主持公道。若是誣告,則夷三族!”
咚,老婦人用力的在石板上叩首。
“皇天后土在上,民婦所言句句屬實,若有半句假話。闔家墮入十地獄,世世代代不得轉世為人!”老婦嚎啕大哭,邊哭邊叩,邊叩邊道。白髮,隨風飛舞,猶如銀絲。
朱允熥感覺到,老爺子抓著他的手,豁然用力。
“上前五步,講來!”
緊接著,老婦人和孩子,直接被抬到了距離御輦很近的地方。
“民婦趙氏,杭州集賢里人士,家九口,老婦和丈夫,兩兒兩媳,一女一孫。”
“民婦家乃是良善百姓,丈夫在碼頭做工,兩兒在布場幫工。民婦帶著女兒,媳婦在家織布縫補。日子雖然清苦,但也算衣食無憂。平日,我奉公守法,氏街坊鄰居都稱讚的老實人家!”
“豈料,禍從天降!”
“秋那天,民婦家正在團圓。一隊如狼似虎的官差衝進家門,抓走我小兒,說是犯了十惡不赦之罪!”
“民婦小兒在布廠幫工,每晚下工回家經過胭脂巷。秋前一晚,胭脂巷一書院,院主秦詩詩和婢女被人姦殺。只因我小兒路過時,和朋友笑談過,若得已和秦姑娘同床共枕,此生無憾,便被誣陷為殺人兇手。”
“小兒入了監牢,當天畫押認罪,民婦女和丈夫去衙門打探,居然不許我等探望。”
“後,民婦丈夫破家賣房,買通監吏,方可見我小兒一面。”
“可憐我小兒,已被打得不成人形,筋骨寸斷。一見民婦之面,我小兒於血泊之哭喊。”
老婦的聲音從吶喊變成了沙啞的嘶吼。
“我兒說,娘,他們打我,我受不了,官爺說,只要我招供,便不再打我。我冤枉!我冤枉!”
“當時,民婦問。兒,你所言可真!”
“我兒道,若不真,甘願千刀萬剮,世代做豬做狗!”
老婦的聲音,已經沙啞得不成樣子,“當時,我兒伸手,十指之上,指甲全無,血肉模糊!”
“天可憐見,民婦兩兒,大兒趙知禮,小兒趙知信,皆是厚道仁義的孩子。長到二十多歲,從未和人有過爭執,殺雞都怕,如何能殺人!”
“事發那天,我兒早早回家,還在糕餅鋪子買了二斤月餅回來!”
“再說,那書院之有兩護院,一婢女一院主,我小兒如何能不聲不響姦殺兩人?”
“民婦和丈夫去杭州府衙,擊鼓鳴冤。但是杭州知府,說人證物證俱在,已是鐵案。”
“衙門之認證,只不過是我小兒與之說笑的朋友。物證,乃是一件根本不是我小兒所穿的血衣。”
“民婦丈夫和官爺當庭分辨,我兒所穿之衣,皆是家所織粗布,那件血衣乃是絲綢,我趙家清苦人家,如何能穿得起?”
“結果,官爺大怒,我丈夫當庭杖責二十板。”
“當天,民婦的丈夫,又氣又怒,當晚就去了。臨走時,拉著民婦的手,嘴裡只有兩個字,伸冤!”
“民婦好端端的人家,頃刻之間家破人亡。”
“大兒知禮,尋那官府證人理論,氣憤不過和官差廝打,也被收入大牢,刺字充軍,發配雲南!”
“民婦變賣家當,轉去布政司衙門告狀。可是衙門,連狀子都不接!”
“當晚更有強人,衝入我家,搶走我一兒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