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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是來參加叼羊大會的?”林晚榮驚了聲,草原上奔騰的隊伍中,駿馬風馳電掣,馬上的騎士們輾轉騰挪、彎扭跨跳,各種高難度動作頻現,就像玩雜耍一般,身子彷彿長在了馬背上。
胡不歸點點頭:“對。這每一個馬隊,都是一個胡人部落的精英,你看,他們還有自己的旗幟。”
果不其然,在那成片的帳篷營房中,飄舞著各自不同的旗幟,鷹旗、狐旗、兔旗,每一個部落的標誌都與眾不同。林晚榮嘿了一聲,指著稍遠處的一座營房笑道:“還有麻雀旗?這胡人還真夠標新立異的!”
胡不歸掃了幾眼,只見那旗幟上畫的是一隻神氣活現的小鳥,驕傲的仰頭高飛。老胡實在忍不住了:“稟將軍,那個,那個不是麻雀!”
“不是麻雀?”林晚榮皺眉道:“難道是斑鳩?!到了草原,基因突變了,斑鳩都生成這樣了——還不如麻雀呢!”
老胡臉漲的通紅:“將軍,這個,既不是麻雀,也不是斑鳩,它叫做百靈鳥,咳,咳,會唱歌的那個百靈。用百靈鳥做旗幟,意喻該部落輕巧靈便、能歌善舞。”
“原來是百靈啊,”林晚榮啊啊了兩聲,憤慨道:“胡人的畫技實在太差,我沒把它認成蒼蠅,就已經是便宜他們了!”
“湖由(好)——”他話聲未落,便聽那“蒼蠅”部落裡傳出一陣興奮的大叫,諸人急忙放眼望去。
只見“蒼蠅”部落的馬隊中,十匹駿馬奔跑如飛。一個胡人身抱馬背,半懸於馬腹下,那神駿的突厥大馬背上光溜溜的,既無馬鞍又無腳踏,像風一般疾馳。那胡人呼啦一下,在馬腹下轉了個圈,卻又從另一邊翻身上來,接著又兩個三百六十度旋轉,連續從馬腹下穿越、翻身,一口氣做了三次。這騎手卻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動作乾淨漂亮、英姿颯爽。旁邊觀戰的胡人掌聲雷動,羨慕之極。
林晚榮看的眨眼,奶奶的,抱著匹母馬連轉三圈,他不暈嗎?這傢伙不去跳探戈太可惜了!!
論起馬術,畢竟是在馬背上歷經了無數的生死,林晚榮也算得上精熟,但與這突厥人比起來,實在是大有不如。即便是身處敵對,但對於突厥人的馬術,所有人中沒有一個不佩服的。
“這個百靈鳥部落,咱們叼羊的時候,最好還是不要碰到。”林晚榮吭哧了良久,終於冒出這麼一句。
胡不歸深有同感的點了點頭,還沒說話,便聽另一面傳來急促的怒號和憤怒的喊殺聲。回頭看去,只見數百匹快馬像是疾烈的旋風,刷的劃過草原。
一隻血淋淋的羊頭,不時被拋起,落在遠遠的地上。數百名突厥人發瘋般向前衝去,手中的彎刀毫不留情的朝前面的同族砍去。雙方分成兩派,混戰成一團,誰搶到羊頭誰就是最慘的。
林晚榮目瞪口呆:“叼羊還能用刀?奶奶的,這到底是叼羊還是砍羊?!”
“當然用刀了,”胡不歸嘿了聲道:“將軍,你沒見過這叼羊大賽,不瞭解也是正常。待末將與你說說。這叼羊,其實是不叼羊頭的。每逢叼羊大會前,突厥人都要宰殺幾頭肥羊,割去頭和蹄,再把羊放在水中浸泡,還要往羊肚裡灌水,這樣羊身才能堅韌,比賽時不會被扯爛。”
這個倒好理解,林晚榮點了點頭:“那又要刀幹什麼呢?難道是割羊肉不成?”
老胡搖頭:“不是割羊肉,而是砍人的。每逢叼羊大會開始,突厥人都會選出一名發令之人,由他將羊身放在草原中心。參加比試的各隊,少則數十人,多則上百人,每人騎一匹高頭大馬,離那羊身的距離都要相等。只等一聲令下,各隊放馬哄搶。每一隊都會有分工,衝搶、掩護和阻擋。不管你用什麼手段,拿刀砍,拿槍捅,只要能從對方手裡搶到羊,並率先到達目的地,你就是勝利者。”
林晚榮打了個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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