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九章 協議大成
墨觀瀾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五百四十九章 協議大成,綜武江湖:我為大理寺卿,墨觀瀾,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回冷子峰、趙明燮部的疾風騎。”
“那師父要我們表示什麼誠意?!”
“我需要一個梁王不會反悔的保證,比如以世子殿下為質!”
楊清源微笑著直視趙敏雙目。
“不可能,兄長乃是父王的世子,父王就我們這一對兒女!”
“所以,王兄的分量就更重了,梁王殿下肯定也不會希望世子出事,如是有世子為質,雙方必然可以精誠合作!”
“不可能!”
在這個問題上,趙敏絲毫不願讓步!
“如果一定要人質,那就我來!”
“敏敏,你雖然是郡主之身,但是畢竟只是女子,分量怕是不夠吧!”
趙敏自信一笑,“我雖然是女子但是自問才智更勝男兒,更是我父王的重要謀臣,而且父王和兄長都極其寵愛我,只要我在你手裡,他們是決計不會違約的!”
趙敏直直的迎著楊清源的目光,不退半步!
最終經過雙方的扯皮,達成了協議,由趙敏作為質子前往天策軍中。
……
ps:此段不佔用正文字數。
有朋友私下我問,關於半成品樓的問題,作者君淺談一下。
這個大理寺是有判例的,2019的民再245號。(不敢說完整暗號)
國朝雖然是成文法系,但是判例也是很重要的參考。
判決很長,但是其中裁判要點可以簡單一說。
1、起因是開發商未按照約定期限交房,導致商品房預售合同解除。
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其實是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從合同的,主合同既然已經解除,那從合同也不該繼續履行,應當由出賣人將收取的購房貸款本金及利息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而不是由買受人承擔返還義務。
簡單地解釋,就是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是為了買賣合同,現在買賣合同解除了,剩下倆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2、錢莊的借款合同要求購房者在既未取得所購房屋亦未實際佔有購房貸款的情況下歸還貸款。
通俗的說,就是錢出錢莊,入開發商,借款的那個都沒見過這些錢,現在要他們還!
在購房者對合同解除無過錯的情況下,明顯不合理地加重了其負擔,各方權利義務失衡,顯失公平,違反民法基本原則,公平原則。
3、錢莊的合同其實是個格式條款,顯然的加重了購房者的義務,根據民法典的解釋,對於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要做出不利解釋的。
綜上,大理寺丞對錢莊請求購房者歸還剩餘貸款並支付利息的請求不予支援。
/72//.html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