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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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但他們低估了鄭之南在榮知淵心裡的位置, 他在乎鄭之南,又怎麼允許別人隨意的欺負陷害自己的愛人?
如果他可以因為親人的幾句話就放過了明喻,愛豈不是顯得太表面了?
而他的愛絕不是嘴上說說而已。
如果不是明喻,如果不是劉晴,他的孩子本該好好的足月出生,他在乎的人也不會在病床上一臉蒼白,痛苦不堪,他們不僅不應該讓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還應該請求他繼續追究明喻膽大妄為的舉動,順便還應該慶幸他的孩子除了不足月,身體有些弱外沒有什麼大礙,不然就不僅僅只是追究他的法律責任了。
不管明喻是不是要謀殺鄭之南,榮知淵也已經讓律師往謀殺方面告。
這樣的心思,這樣的舉動,不是謀殺又是什麼?
只是現在沒出人命,可想想自己再去晚一點會有什麼後果,榮知淵到現在還會驚出一身冷汗。
明喻若是明知後果嚴重還要這麼做,該被拘捕,受到制裁,如果不知後果卻還是要做傷害別人的事情,那就更應該受到懲罰,讓他知道人命關天,兒戲不得。
然而讓明家夫婦失望了,老爺子是軍人出身,一向雷厲風行,錯就是錯,對就是對,知道明喻犯的錯後,老爺子就知道這可不是說說情就能應下的事情,正如孫子榮知淵想的那樣,老爺子也想到了人命關天。
關乎人命,怎麼可以輕描淡寫?
而老太太雖然溫柔,可也堅毅,女兒自小乖巧,可是成年後有了自己的想法,更別說嫁了人,心早就和她離了,特別是她在感情上糊塗的時候,她規勸她,面上答應她會斬斷亂麻,可暗地裡還是一意孤行,且一心想著如何讓自己在明家更有地位,如何讓明喻討他們的歡心然後獲得更多的好處,其實所謂的好處不好處,該是這些小輩的就是這些小輩的,不用爭搶,也都不會少他們一丁點。
其實榮家並不是一開始就如此有錢,當初榮老爺子不過是個殷實人家,有一定的產業這不假,但榮家有現在的規模是大兒子的付出和孫子榮知淵的決策有方,這才逐步有了如今的地位。
基礎是大兒子打下的,擴大版圖是孫子付出的心血,榮家有如今顯赫的地位和用之不竭的財富,都不是老爺子變出來的,這是積累了三代人的努力。
當初兩個孩子畢業後,給兩人的東西都是公平的,一模一樣,哥哥有什麼,妹妹就有什麼。
哥哥拿著分到的東西去投資去發展,女兒拿著錢買衣服、包包、鞋子,甚至包養顏色好的情人。
一樣的起點,帶來的是兩種結果,有的想法長遠,有的注重現在,境遇自然不一樣。
老太太想到這一路來女兒的所作所為,再想想明喻的膽大妄為,嘆了口氣。
雖然不忍,可也知道原則性的東西絕對不能心軟,不然這個家早晚有一天要亂的不成樣子。
榮知繡在父母這裡得不到支援,只得含著淚去求侄子。
她沒有去求哥哥嫂子是知道侄子和哥哥嫂子不親,求他們也沒有用,老爺子和老太太都不願意從中緩和,哥哥嫂子又能幫上什麼忙。
榮知繡以為自己作為長輩,流流淚,求求情,侄子怎麼也會饒過明喻,可她低估了榮知淵的決心。
榮知淵對於姑姑和姑父的求情不為所動。
“如果我將這件事輕輕揭過,你有沒有想過我的先生和我的孩子要如何自處?我愛他們勝過我自己,何況明喻膽子太大了,不摔倒一次,又怎麼知道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情不該做?這件事還是交給法律來決定,你們唯一能做的就是給他請個好一點的律師,我們法庭上彼此爭取。”各憑本事,仁至義盡。
榮知繡徹底的崩潰了,她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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