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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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痕,雖然不明顯,可也能看出來,當初被打的有的狠。
很多孩子身上背上都是如鄭之南身上這樣的痕跡。
有些還是新鮮出爐的,在他們接到報警出現在學校,有的孩子身上還是烏黑紫紅一片,觸目驚心,十分駭人。
這僅僅只是皮外傷,那幾個受到侵犯的孩子才是真的讓人無法保持鎮定。
“這些人,該死。”
第202章
該死就真的會被判死刑嗎?
事情到現在還沒有披露更多細節, 大家都不知道這件事兒的結局是怎樣的。
他們當然是希望這種人渣被判死刑。
為什麼不呢?
有懂法律的人專門討論,釋出在了微博。
他們並不知道另外還有影片可以證明他們的侵犯行為, 所以也只能是連猜帶蒙加上網上知道的訊息來判定鄭之南會怎樣, 那兩個罪犯會怎樣。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這條的大致內容就是說,如果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陳遠和吳宇的犯罪行為,性侵未成年, 甚至兩人以上有輪姦行為, 甚至暴力脅迫導致被害人重傷等, 達到五項其中的一項甚至兩項, 就足以判處死刑。
他們不知道的是, 吳宇和陳遠早就達到了, 特別是他們還不清楚,這裡面的其他人有沒有違法犯罪行為。
而林教官要感謝吳宇和陳遠,不是他們兩個吸引了所有的炮火, 大家也不會把他給暫時忽略掉了。
但林教官林強的罪名也不小, 甚至會比吳宇和陳遠還要嚴重。
皆因三個人共同脅迫過同一名女學生。
本來林強沒有影片資料, 如果他一口否認,警察其實一時也拿他沒辦法,但是這也多虧了陳遠和吳宇,兩人知道自己的情節嚴重,為了減輕罪責,不用警察說, 他們就把林強的事情全部倒乾淨了。
“林強比我們的性質嚴重多了, 他是帶的女班, 當初劉盛疏讓他帶幾個女學生出去過,出去幹什麼就不知道了,但你們也應該清楚,帶出去還能幹什麼?劉盛疏認識幾個‘人’,就我所知,林強帶女孩出去過兩次,一次是3月,一次是6月,你們可以查查林強和劉盛疏的開房記錄,一定會有收穫。”
讓人不寒而慄的一段話。
這件案子,越深入挖掘,越來越黑暗,從開始是轄區公安局處理,後來公安廳直接成立了特別小組單獨將這個案子安排給重新組織出來的班子。
就是怕有些人為了把自己摘乾淨,動用所擁有的關係和權利銷燬證據,不擇手段。
因為網路上對這件事非常關注,就更容不得一點差錯。
本身民眾的信任就很難建立,這件事辦不好,這將是對公信力的一次重大質疑。
特別是這裡面還牽扯到了腐敗和行賄。
鄭之南從嫌疑犯變成了重點保護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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