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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這天夜晚,百里牧這裡又迎來了幾個江湖客人。
他們生的不算好,身上還揹著一個包袱,可是相互之間卻在互相提防,甚至在百里牧開啟門接待他們之時,還打算下殺手,以免走漏了訊息。
只是他們運氣不算好。
幾個武功說不上一流的人在天下第一殺手面前動刀子,豈不是找死?他們剛剛發出殺氣,下一刻,他們便已身首分離,他們護在胸前的包袱也抖落了出來,露出小小的一角。
李尋歡聽見動靜走出來,看也沒看死去的那幾人一眼,相反指著那包袱對著百里牧說道:“阿力可知他們為何動手?”
“江湖人動手,還需要理由麼?”百里牧反問道。
“不錯。”李尋歡點頭,那彷彿碧玉一般的眼睛又微微彎了彎,“但人活在世上,總有幾個理由迫使他們出手的。”
“不是為名,就是為利。”
“他們的武功雖然說不上好,但也不弱。能夠讓他們一言不發就動手殺人,可見他們身上的東西很珍貴。”
“再珍貴,他們也沒有了命。”
“不錯。可惜這個道理卻沒有多少人知道。”李尋歡笑了笑,臉色嚴肅了起來,一字一頓道,“江湖中有幾件很神奇的寶物,這些寶物雖很少有人能真的見到,但卻已傳說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金絲甲,據說此物刀槍不入,水火不傷,你總該聽說過。”
“不過是雞肋罷了。”百里牧從袖子裡掏出一個煙花筒,點燃了它。不久之後便會有人過來收拾清掃。這金絲甲雖然號稱是‘武林三寶’之一,其實並沒有太大用處,因為除了兩個勢均力敵的高手相爭時用得著它之外,其他人得到,完全是自己找死。
再者,你護得了身體,還護的了頭麼?將你的頭砍下來,就算你穿著一百件金絲甲,也沒有用!
李尋歡簡直想要為李二叔拍手叫好了!
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教的人,阿力既不貪戀美色,也不為寶物動心,自己創業,武功又是頂尖,雖然日子過的暮氣沉沉,卻是實惠的很。多少老江湖一輩子都幹不來的事情,阿力卻做的完美。
年輕人,不管長輩說的再多,也總是樂意自己去闖一闖。
一如阿飛,一如當年的李尋歡,一如李尋歡多年不見的徒弟葉開。
李尋歡原地站了一會兒,發現自己並沒有多少好說的,也乾脆不說了。他原本是聽見訊息說有人要對大哥詩音他們不利才回來的,如今再想,似乎和他也沒有多少干係了。
當年二叔說,“各人有各人的活法,這世上最難買的便是後悔藥。”自己又何必去招人厭煩呢?
李尋歡不是想不明白,以前不過是不想明白。
一念之差,他卻好像平白年輕了十歲。
“恭喜。”百里牧瞥了李尋歡一眼,知道李尋歡已經摸到宗師的邊了。李尋歡不是天賦不好,而是天賦太好。可正因如此,在闖出小李飛刀的名頭之後,他的心就被太多雜事佔據了。
宗師之後是大宗師,那時便可摸到破碎虛空的邊。
若是李尋歡成功突破,便可前去唐國潛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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