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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這份協議確實比她之前寫的那個詳細得多,不僅涵蓋了她約法三章裡的所有內容,還寫了許多她之前沒留意的事情,包括離婚時的財產分配問題。
不過有幾條倒是特別引起她注意。
第七條,雙方約定在結婚半年後,辦理離婚手續。
第八條,如果其中一方假戲真做,在另一方拒絕的情況下,按照第七條執行。
丁檬眨了眨眼:“第八條是什麼意思?怕我真的喜歡上你嗎?”
喬以辰笑了一聲:“不,是怕我喜歡上你。”
丁檬揚著眉梢看了他一眼:“還有第六條,什麼叫做結婚期間的日常生活開銷由你負擔?”
喬以辰道:“這條就是字面意思。”
丁檬皺了皺眉:“我可以自己負擔自己的。”
“沒關係,你看上去也吃不了多少。”
……這個你還真看錯了。
丁檬又道:“那萬一我亂買東西亂花錢呢?”
“你都說‘亂’了,那就不叫日常生活開銷。”
丁檬的眼皮動了動,賀律師坐在他們對面,西裝筆挺的樣子看上去十分專業:“兩位看看還有沒有什麼需要補充的,或者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
喬以辰道:“我沒問題。”
丁檬道:“我也沒問題。”
“那請兩位在簽字欄簽上姓名。”
丁檬和喬以辰拿起筆,在協議書上籤下了自己的大名。
☆、第四章 領證
丁檬揣著協議書回家以後,找了個保險的地方藏起來。剛搗鼓完,手機鈴聲就冷不丁地嗡嗡作響,嚇得丁檬差點從地上跳起來。
她拿起手機看了一眼,是蔣南晴。做賊心虛般地撥出一口氣,丁檬接通了電話:“南晴啊,什麼事?”
“丁檬檬你也太不夠意思了吧?你奶奶住院了你都不跟我說一聲?我還是從你的串串友那裡聽來的!”
聽到蔣南晴的責備,丁檬才反應過來,這兩天一直在考慮跟喬以辰結婚的事,還真忘記通知她了:“不好意思,我一時忘了……”
“忘了?你忙什麼呢?”
“我……”丁檬想了想,還是決定把實情告訴蔣南晴,“我今天和喬以辰去簽了份協議。”
蔣南晴的眉頭靈敏地皺了起來:“什麼協議?”
“結婚協議。”
丁檬說完就閉上眼睛等著電話那頭的咆哮,果然,兩秒後蔣南晴暴躁的聲音就傳進了耳裡:“丁檬你是不是豬油蒙了心了!居然真的跑去跟他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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