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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說。」他微笑,「我們兩人的文化背景相距太大,並不易克服,並且我也沒有想到婚姻問題。」
我微笑,「那麼,你會不會留我吃晚飯?」
「當然,我有比薩餅與蘋果批,還有冰淇淋。」漢斯說。
「我決定留下來。」我掀開毯子站起來伸個懶腰。
「你確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子。」他說著上下打量我。
「美麗?即使是美麗,也沒有靈魂。」我說,「我是浮士德。」
「你『父親』富甲一方,你應該有靈魂。」他咬著菸鬥沉思,「這年頭,連靈魂也可以買得到。」
「少廢話,把蘋果批取出來。」我笑道。
吃完晚飯漢斯送我回家。
辛普森說:「勖先生說他要過一陣才回來。」
「是嗎?」我漠不關心地問一句。第七章整兩個月,我只與漢斯一人見面,與他談論功課,與他騎馬。春天快到了,樹枝抽出新芽。多久了,我做勖存姿的人到底有多久了,這種不見天日的日子,唯有我的功課在支援我。現在還有漢斯,我們的感情是基於一種明朗投機的朋友默契。
兩個月見不到勖家的人,真是耳根清靜。
我也問漢斯:「你們在研究些什麼?」
「我們懷疑原子內除了質子與分子,尚有第三個成分。」
我笑,「我聽不懂,我念的是法律,我只知道無端端不可以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懷疑任何一件事。」
他吸一口菸鬥,「沒有法子可以看見,就算是原子本身,也得靠撞擊才能證明它的存在。」
「撞擊——?越說越玄了,留意聽:還是提出你那寶貴的證據吧。」
他碰碰我的下巴逗我,「譬如說有間酒吧。」
「是。我在聽,一間酒吧。」
他橫我一眼,我忍不住笑。
「只有一個入口出口。」他說下去。
「是,一個入口出口。」
「你不留心聽著,我揍你。」
「但是不停有人向另外一個方向走去,你說,我們是否要懷疑酒吧某處尚有一個出口,至少有個廁所。」
我瞪著眼睛,張大嘴,半晌我說:「我不相信!政府出這麼多錢,為了使你們找一間不存在的廁所?」
「不是廁所,是原子中第三個分子。」
「是你說廁所的。」我笑。
他著急,「你到底明白不明白?」
「坦白地說,並不。」我搖頭。
「上帝。」漢斯說。
「ok,你們在設法發現原子內第三個成分,一切物理學皆不屬『發明』類,似是『發現』類,像富蘭克林,他發現了電,因為電是恆久存在的。人們一直用煤油燈,是因為人們沒『發現』電,是不是?電燈泡是一項發明,但不是電,對不對?」
「老天,你終於明白了。」他以手覆額。
「我念小學三年級時已明白了。」我說,「老天。」
「你不覺得興奮?」他問。
「這有什麼好興奮的?」我瞠目問。
「呵,難道還是法律科值得興奮?」
「當然。」
「放屁。」他說,「把前人判決過的案子一次一次地背誦,然後上堂,裝模作樣地吹一番牛……這好算興奮?」
「你又不懂法律!別批評你不懂的事情。」我生氣。
「嘿。」他又咬起菸鬥。
「愚蠢的物理學家。」我說。
他笑了,「你還是個美麗的女孩子。」
「但欠缺腦袋,是不是?」我指指頭。
「不,而且有腦袋。」他搖搖頭。
「你如何得知?難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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