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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糊塗起來。

夜晚辛普森陪我睡,她坐在床邊,讓我喝一點兒酒,看我眼睜睜地躺到天亮,我把時間用在思慮我的一生,小時候發生過的一切細節,我都小心翼翼地寫下來。

我跟辛普森說:「如果我死了,你將會是唯一想念我的人。」

辛普森的鼻子發酸,聲音苦澀,「姜小姐,勖先生是很疼你的。」

我點點頭,「這點我也明白,但是我只怕他……」

我並沒有死,因為要努力戒掉藥物,我儘量在白天勞動,無端端繞住屋子跑十個圈子。

勖存姿替我搬了家,後園子有私人網球場,我可以邀請任何同學來玩,運動後有芬蘭裕,友人們往往來了不肯走,我也樂得身邊有一班吃吃喝喝的人,有什麼不好?我請得起,屋子裡因此又熱鬧,我忽然明白為什麼某種人身邊喜歡跟著一大幫朋友。也許不是為了寂寞,也許只是為了希望聽見一些人聲。

像我,我根本連話也不想與他們多說,自己坐在一個角落,由得他們聽音樂、下棋子、喝酒,甚至是打情罵俏,一日又一日,我麻木地度過,這是我治療自己的方式,麻木不仁的日復一日,看不到昨天與明天。

我很久沒有寫功課,勖存姿替我找了一個見習律師做槍手,暫時對付著。法科並不多筆記,記堂只應個卯兒,我不再認真,因為一切來得太容易。

從這個時候開始我喝得很厲害,我不是酗酒那種人,卻也常常手中捏著酒杯,喝得醉醺醺,尤其是周未,高朋滿座,通宵達旦地喝與吃,音樂直到天亮,全部供應免費,遠近馳名,很多人慕名而來,我幾乎沒成為沙龍的女主人,但是我並沒有那樣的雅興,我只是坐在一個角落獨個兒喝,並沒有去剪頭髮,也不換衣服。

一次一個金髮女郎,穿著合時的衣飾,指著我怪叫:「這是誰?」臉上露出不屑的神色。

我只沉默地看她一眼。

辛普森太太冷冷地說:「小姐,如果你不喜歡她,我勸你迅速離去,因為她是這裡的女主人。」

金髮女郎訕訕地退開。不,她並不捨得離開,因為她在喝唐柏利儂的香檳,而那邊的自助餐正在上魚子醬與三文魚。

我悶悶不樂,替我設了酒池肉林,我還是悶悶不樂。有時我揮揮手。他們就得立時三刻的全部離去,可是去了還會再來,每個周未,這裡都有狂歡節日。

貪婪的人,吃完還帶走,還順手牽羊,浴間內的各式香水頻頻失蹤。

辛普森肉刺得要死,他說:「姜小姐,不如到外面去請客,新傢俱都弄髒了,這群都是豬,而且對你也不安全。」

我說:「弄髒了自然有人買新的,你愁什麼?」

可是我也膩了,派對終於停止。傢俱果然自上到下被全部換過,我與辛普森在裝修期間搬到旅館去。

踏進旅館,我才感慨萬千,從勖存姿接我來到如今,已經兩個多年頭,現在又近秋天。我早已歸化英籍,那宗案子到今天,也有一年,早已不了了之。

照說應該忘記吧?應該的,從頭到尾,勖存姿並沒有碰過我第二次。而我呢,連他為我買下的堡壘都不肯去看一下。

但是我們之間的關係並沒有破裂。

家明到旅館來看過我一次,問候我。

「你好嗎?」

「很好。」我淡然答。

每個人都巴不得我死,我死也不能死在這幹人面前,我怎麼能滿足他們的慾望。

「你要振作起來——」

「誰說我不振作?」我打斷他。

他沒有再說下去。

我問:「聰慧好嗎?她在什麼地方?」

「回中國去了。」他低下頭。

「什麼?」我一怔,「回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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