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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朝露離婚之後,家也不大去了。
總要避著嫌疑,父母老覺我一離婚就連累了他們──沒面子,中國人最講究面子,因此樣樣都要比:我女兒的婚姻比你家女兒成功,我女婿賺得多,我的家面積夠大……炫耀之下,爭足了面子,皆大歡喜。
而因我的緣故,他們失了面子,因此對我忽然冷淡起來,而且即懷疑我在外生活不端,時常以一種暖昧的口氣問道:「一個人還寂寞時」
我也不曉得如何回答。因此漸漸的就疏遠了。
父母也不過是如此。
結婚的原因不外一種!情投意合,離婚的原因許有一千種。
而我與忠華的婚姻,從來沒有發出過燦爛的光輝,我倆在一起走了半年,大家都覺得對方還可以,太多人問:「幾時結婚?」為了交待社會的壓力,也為了實在到了結婚的年齡,於是兩人就結婚了。
一切不重要,感情是可以培養的。
婚後生活異常沉悶,他不是一個懂得照顧自己的男人,而我在下班後往往有太多的勞累與委曲,連開口都懶,兩人沒有共同的興趣,漸漸生疏。
然而我數不出忠華的缺點。他甚至不是一個值得恨的男人。
可惱的許是他的父母,婚前原本打算津貼我們一所房子,婚後一年尚若無其事,忠華住在我的公寓久了,親友們大樂,多了個說閒話的題材——朝露要貼了公寓才嫁到丈夫之類。然而事實確如此,我只好一笑置之。
也不是每個人結婚都有父母送一間房子,可以擱著十多層……而忠華並沒有為我爭取,很多事情加在一起,千絲萬縷,我不願意做一個每天抱怨的小婦人,也不需要一個丈夫來做擋箭牌,因此很平靜的提出離婚。
他並沒有生氣,大概也覺得有這個需要,仍然問:「為什麼?」
「因為,因為下班回了家我不想再開口說話。」
他想了一想:「是沒有什麼好說的。」
兩人靜默了一會兒,他又問:「不離婚不可以嗎?」
「離了婚比較有誠意,何必拖泥帶水。」
「說得也是,無可挽回了嗎?」他仍然很平靜。
「可是可以的,但是兩人需要犧牲許多,沒有這種必要。」
「我要改變什麼,才可以挽回這段婚姻?」他很有誠意。
「沒有什麼需要改變。」我答。
「一切都太遲了?」他很難過的問。
我笑了。如果提出他的缺點,不免牽涉到人身攻擊,引起大吵一場,有失風度,現代女性至要緊的是風度
就這樣離婚了,自結婚第一日起,到最後一日,他都住在我家,搬出我的公寓,他又搬回父母那裡,從頭到尾,他並未曾有過自己的窩。這是主要原因,不消細說:原本想丈夫照顧我,結果反變成背著個大包袱,日子久了,體力精力不支,趕快在未曾崩潰之前放下負擔,明智之舉。
在要緊關頭,每個人愛的都是他自己,我也不例外。
據說最難複合的是這種自然死亡的婚姻,也最得不到大眾的同情。
但是誰需要大眾的同情呢?
喧鬧了這些日子,我靜下來。下了班倒一杯十七年百靈釀加冰,看電視新聞,一切像沒有發生過一樣,我嗟嘆了。
閒時也約往日的女友出來喝杯茶,閒聊一下。
麗麗跟我說:「朝露……都說咱們時代女性越來越難,也是事實,像你跟忠華的事,我是明白的,男人沒有鬥志,那簡直…女人誰不想略享清福,在家養兒育女呢,沒有錢是行不通的。」
我不出聲。
後來我們去觀光時裝店,東西貴得下巴掉出來,然而也買了兩件毛衣,都是兩千多三千元一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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