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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著兩杯果汁,呆呆的站在客廳中央。
我看到玻璃茶几上的那張照片。他收藏了近三年的照片,他沒有帶走,他不再要它了。
他要找的人沒有找到,他來遲了十年。
我把果汁放在茶几上,呆呆的拿起了照片。
我聽見鎖匙開門聲,家明,我的丈夫,回來了。
他抹著汗,他說:「真熱。」
見到果汁,他也不問拿過來就喝。
「這是什麼?」他拿過照片。
「沒什麼,一張十年前的照片。」我說。
「給我瞧瞧——咦,倒是很漂亮,絹絹,你十年前真是這樣子的?」他笑。
「當然是,誰一養下來就是黃臉婆?」我白他一眼。
「難怪當時追求你的人那麼多。」他還是笑嘻嘻的,「我不知道交了什麼好運道呢!」
我不響。
隔了一會我說:「如果當年你娶我是為了相貌體態,那麼如今你好娶小老婆去了,我早變了。」
「你變了,但是我也變了。」他感喟的說:「當年我也是個網球健將,現在怕連球拍都拿不起來。」
我苦笑。
「你沒煮飯?」他問:「小明呢?」
「沒有。」我答:「小明在媽媽那裡。」
「趕快叫媽媽幫忙找個傭人吧,你一個人兩隻手,怎麼忙得過來?」家明說。
看,我早說過,他是個好丈夫。
於是他坐下來,拿起了報紙。
看了一會兒,他放下報紙,說:「今天我們出去吃飯。」
我不響。
我進浴室,開了蓮蓬頭,好好的淋了一個浴,足足洗刷了一刻鐘。小明沒有回來,看樣子我們是可以出去吃一頓飯,多久沒出去了?
浴罷我對著鏡於,照看我自己。是變了。養了小明之後,胖了廿磅不止,臉上所有的輪廓都不見了,頭髮剪短了,而且熨了一個很普通的樣子。
難怪他沒有把我認出來,我不怪他。
我在心裡嘆口氣。
這麼快就老了。
十年前,我不正誇口,要嫁一個孫家明式的男孩子嘛?後來到處找著、玩著,終於累了,我選了王家明。孫家明來了,可惜晚了十年。如果今年我才二十歲,想想那種景況,又是不同的。
但時間總要過的。我有過我的一份,也沒有什麼可惜的了。剛才我差一點就想開口承認:我就是段絹絹。
我丈夫在門外叫:「絹絹,你好了沒有?我肚子餓了。」
「來了。」我應。
我匆匆的穿著衣服。
他又叫:「電話!找你的。」
我套好衣服出去聽電話,拿起聽筒,對方便說:「絹絹?今天有沒有一個男孩子來找你?」是李博士的聲音。
「有。是你叫他來的吧?」
「這孩子倒是很痴心。你記得那張照片嗎?是十年前拍的了,你到美國玩,來看我們,我替你拍的。不知怎麼,落在他手裡,怎麼說都要見-段絹絹-,我沒法子,只好叫他來找你——你怎麼打發他的?」
「他沒有把我認出來。」
「啊?奇怪。」
「他心目中的那個段絹絹又不是我,自然沒把我認出來。」
「你別自謙了,當年那個段絹絹,不正活脫脫就是他形容的那個人嘛?再也沒錯的。當年你嫁家明,我們都有點驚奇,沒想到你卻立地成佛,果然成了賢妻良母。」
「說得我當年好象殺人放火似的!」
「絹絹,」他哈哈的笑著,「你自己細想去!可惜那個孩子生晚了,沒見到你當年熱鬧的盛況,否則憑他的才貌,當可參加一份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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