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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不知小柔如何想?」
「她會如何?」父親愕然,「你不是以為她真的愛上了表叔吧?」
「當然不,但是她喜歡他,這件事也許會刺激她。」
「你愛女兒也太過份了。」
母親不響,我很感動,覺得母親無微不至,回到房裡躺下。
也許美兒說得對,我並沒有真正的戀愛,但為什麼我悶悶不樂?
第二天,丹來找我,他幾乎是跳躍著過來的,我諷刺他:「當心跌痛你的老骨頭。」
他說:「大力水手,我終於決定結婚了。」
「是嗎,」心中更加不悅,「跟我有什麼關係呢,我又不是雙方家長。」
「咦,你是我的紅顏知己呢!」他逗我。
我沒精打採,「我不過是一個年幼無知的大力水手罷了,你少說好聽的話來哄我。」
「你令我失望,」他蹲下來看我,「我幾乎肯定你會代我高興。」
我轉過臉不睬他,「我在等大強來,你別在我面前亂晃,他會誤會。」
「好吧,我們明天再見,我與蒂蒂再來找你。」他有點失望。
我索性背著地,我確是不開心。
他過半晌不見有動靜,只好開門打算走。
我又不忍,轉過身子來說:「喂!祝你們幸福。」
他聽了樂得過來擁抱我,「小傢伙,我知道你可愛,我們明天見。」他去了。
我深深嘆口氣。
曾經一度,我還以為我有機會可以霸佔地呢。一切不過是夏日驕陽之下一個夢罷了,有點像檸檬水,半酸不甜的。
我躺回床上,很想愁思一番,又不知從何開始,然後就聽見一陣狗吠,是大強帶著人家新送給他的小狼犬來看我了吧。
我跳起床,立刻振作起來,暑假還長著呢,改天再覓閒愁不遲,於是大聲叫:「大強,我在這裡──」
我十五歲的憂鬱止於此。恭喜回到公寓,看到整個沙發上堆滿了秋冬季衣服。
又是左英的傑作,毫無疑問,整份薪水用來買衣服穿,走進時裝店,人家把她當作菩薩般看待,只要售貨員說聲好看,她拿過來比一比,便一模一樣要十件八件。
房間裡壁櫥裝不下,便塞進皮箱裡,儘管如此,每季還是買新的,光是林林總總、寬寬窄窄的皮帶二百數十條,實在放不下了,也整理出來送人。
我老說:「這麼新就送人?現擺店裡賣的還沒有這麼好呢,這件這件這件,我替你買下來,打個對摺吧,省得我去店裡挑。」
人家買衣服貴多不貴精,她卻又多又精,錢花光了,整個月啃麵包,嘴裡淡出鳥來,央求我請她吃咖哩雞飯。
左英是一枝花。
而我,我平常的衣著是白t恤半打,三條粗布褲,再加一雙涼鞋與一雙球鞋──下雨穿球鞋,晴天穿涼鞋,穿壞才買新的,絕不浪費。
我在儲蓄買房子。
可笑的是,我的職業:時裝模特兒。左英卻是個初級行政人員。
走出去,給人的印象剛相反。
穿得這麼素,也是我的職業病,平時工作時花枝招展,看著各式各樣的時款新裝,差些沒害色盲,一旦有機會休息,只喜歡白色。
我對衣服的潮流自然是熟悉的,所以才不會相信真有人肯花大錢放膽買下一季一分不值的東西。
「浪費。」我惋惜的說。
辛辛苦苦賺來的錢哪!無論買什麼,都還有個渣滓,只有穿衣服,沒個底,多多錢擲出去都是浪費。
左英說:「可是穿著漂亮,走在街上,有人看我一眼,已經心滿意足。」
我情願看別人,那麼貴。
左英穿起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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