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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分家協議,也就是註明了家中財產幾何、來源又如何、最後分到各人手裡又是怎麼樣的。
元光宗逐字逐句地讀,就怕漏掉自己該得的東西,哪怕只是一分。然後,他發現了一個問題:“這裡面是不是有些東西沒提到?”
論整個元府的財產,最明顯的當然是府邸及其中的傢俱擺設等物。不得不說,這宅院雖然遠遠不及長安元府,然而在嘉寧當地也算是有些氣派的了。加之他們在長安享受慣了,細節之處比尋常官府人家講究不少。就算拿一隻碗出去,也比別家的貴些。
總而言之,宅院這座不動產,還是值不少錢的。付錢買下來的人當然是元光耀,不過三兄弟那時還沒鬧崩,元光耀又不太在意錢財,地契便分了三份,三人各執其一,上面寫著的就是自己住的那塊地方。
這筆支出,元光耀自然記在了賬本里,想要回來也無可厚非,但其他兩份地契確實不在他手裡。趕盡殺絕的事情他還做不太來,便也預設了這茬。
除去宅院,其他的開支基本是日常生活。那種花出去的錢,也就不要想討回來了,因為根本不可能。
最後,還有元光耀自己的小金庫。這種玩意兒,他當然隨著女兒兒子一起挪走了——開玩笑,大房裡一個人都沒留,他還會把好東西放在那裡讓人搬不成?
元光宗說的沒提到的東西,當然就是最後的那些錢。
對此,元光耀飛過去輕飄飄的一眼,卻壓著元光宗的心直往下墜。“我的東西,就不勞二弟你操心了。若二弟你覺得不好,咱們便改一改——你們把地契也交出來,如何?”
抱著能多撈一點是一點的元光宗臉上頓時不好看起來。交出地契?然後他們住哪裡?街頭的乞丐窩嗎?
這話他決計說不出口,只得艱難地把頭扭到一邊,裝作自己沒聽見。
元光進也被元光耀的話嚇了一跳。但和元光宗不同的是,他只愣了一會兒,就劈手奪過元信手中準備好的毛筆,大筆一揮,在契約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很顯然,他怕元光耀臨時反悔。連房子也不留給他們,那他們就更有好戲唱了!
在場所有人,包括老夫人,都沒見過元光進的動作有這麼快的時候,不由面面相覷。元光宗盯了三弟略有潦草的字一眼,也拿過筆簽上了。
三個兒子全簽了字,老夫人心知大勢已去,無可挽回。“我的老天爺啊,這是造的什麼孽啊!我含辛茹苦,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你們拉扯大,換回來的就是這個……”她又開始哭嚎。抹了眼淚抹鼻涕,抹了鼻涕抹眼淚,整一個涕淚交流,十分影響市容市貌。
如果說元光耀以前還會為此抖一抖眉毛的話,現在的他聽到這些,只有一個感覺——
整件事就和個笑話一樣。他一直恪守母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守則,換不回半分感激也就算了,還全是些記恨埋怨……得,到底誰欠誰啊!他特麼地不幹了!
想到這裡,元光耀便和邊上元達元雅使了個顏色。後兩者會意,直接上前,一人一邊壓制住了老夫人的肩膀。然後元信上場,拿著印泥往老夫人動彈不得的手上一蹭,直接壓了下去——
“你們真是好大的膽子,快放開我!”
“老大,你這是目無尊長,趕緊叫他們滾開!”
“你們還站在那裡做什麼,快來幫我啊,老二老三!”
被人強壓著蓋手印,老夫人當然不願意。然而,她一個五十來歲的老太婆,怎麼可能掙得過兩個身強力壯的年輕男人?就算她再掙扎再扭動,也沒法把自己解脫出去。元達元雅死死制著她,直到四份協議按過,他們才放開人,退到元光耀身後去。
眼見事情已成定局,老夫人簡直要發瘋了。“老二老三,你們都傻了嗎?一動都不動?還有,我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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