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頁
糖水枇杷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39頁,[綜]從紅樓騎龍昇天到洪荒,糖水枇杷,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這是渺渺真人研發的開靈啟智強身健體丸,內有蜂蜜,甜滋滋很受小妖喜歡,出門前,林黛玉給陳曦塞上的。
小孩吃了糖丸,一時半會也看不出變化,村民們道一聲張家有福氣,也就不再關注。
村裡難得來了道長,這個想跟陳曦求平安符,那個想請陳曦去家中看看臥病的老母親,又有婦人抱著幼兒過來,請陳曦看看孩子夜裡老哭是不是撞了邪。
在村民心裡,張獵戶是能耐人,他說常青道長有本事,必然就是得道高人。
這常青道長看著年輕,也許是青春永駐長生不老的緣故,畢竟只坐在道長邊上,就像嗅了仙氣,令人精神振奮疲乏全消。
陳曦在村裡轉了一圈,沒遇到邪祟妖鬼,主要治治病,倒聽了不少本地版聊齋故事。
什麼某某家先人託夢遷墳,誰家遇到狐狸問像不像人,走夜路有人喊結果回頭看見鬼等等。
娶親的孫家十分熱情,請陳曦去觀禮,陳曦出門本就是為瞭解世界,有見識風俗人情的機會,也應了,還翻出一粒銀豆子隨禮。
這年代的婚禮是昏禮,在黃昏時候進行。
拜堂的時候,陳曦從新郎身上聞到淡淡妖氣,目光移向孫宅後的小河,妖氣源頭來自過河一里外的墳地。
聊齋中曾有一個關於新郎的故事。成親當夜,新郎發現新娘往外走,邊喊邊追,追到了新娘家,被留下住了半年,後來發現他住的是墳墓。
當初看文,陳曦認為這故事沒邏輯,很扯談。古代講究孝道,新郎怎麼可能在成親當夜跟著新娘回家,還一住就是半年,再宅的人也不至於半年不出門,甚至不給家裡送信。
最扯的是,兩家只離了一里路。
新郎連新娘家住哪都不清楚?一里外有沒有這戶人家也不明白?
要麼是新郎人傻,要麼是新郎貪戀美色,當然,最大可能是被妖精施了迷/魂之術。
現在看來,是後者。
孫家是村裡的地主,喜宴大碗上菜,大碗喝酒,直接喝道一更天,所有人都醉倒了。
陳曦也趴在桌上裝睡。
月明星稀,霧氣漸濃,妖氣隨夜風流進堂屋,新郎迷迷瞪瞪的起身,跟著一隻黃色小獸出門,過河而去。
那是隻黃鼠狼。
陳曦站在窗前看著一前一後過小橋的兩個身影,小聲跟墨漩聊天:「孫大郎容貌一般,不是妖/精喜歡的讀書人,福祿也不深……黃鼠狼看中他什麼?還是說她跟新娘有仇?」
墨漩抬了下眼皮,卻不是看黃鼠狼,而是瞧陳曦,眼中隱隱含笑,口中回道:「也許是借種。」
陳曦哈了聲:「這世界……真不講究,完全沒有生殖隔離,妖魔鬼怪仙神人類都能互相生子。」
喜房內新娘起身窸窸窣窣的更衣,腳步停在門邊,遲疑了下,又回去坐好。
陳曦嘆了口氣,整個故事裡,最可憐的就是新娘。他躍出窗臺,悄無聲息的綴在新郎之後。
孫大郎渾渾噩噩的跟著黃鼠狼來到一座大宅前,覺得有些不對。
新娘回頭朝他笑:「我住不慣你家,郎君陪我在孃家小住幾天可好?」
孫大郎意識混沌地點點頭。
新娘高興地抽出簪子敲門。
「吱呀……」
小丫頭開啟大門。
陳曦看得分明,大宅是幻術,孫大郎面前是個墳堆,小丫頭是紙人,而墓穴之中有一窩黃鼠狼,洞穴內乾燥整潔,牆壁上掛著肉乾。
不是人肉。
「咳。」
陳曦清清嗓子。
黃鼠狼嚇得尾巴繃直毛都豎起來,墳冢內的大黃鼠狼竄出來,朝陳曦張牙舞爪。
「野道士,少多管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