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點都不喜歡男主[快穿]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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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丟下電腦縮回被窩,腦子裡轉了一圈,除了他跟他家編輯,再沒有人有他的作者號和雲文件。而且……除了他們誰還能知道今天早晨發生的事?
更準確的說,除了他自己,誰還能知道他的噩夢?不對,那就不是個噩夢。
靈光一閃,林夕終於反應過來,昨晚那個被他當做噩夢的劇情,是真的。噁心,窒息,冰冷的感覺瞬間迴歸了林夕的身體,他抱著自己的光腳丫痛定思痛拿起了破碎的手機。
親愛的編輯大人,這篇文,我能坑了麼?
然而林夕嚥了三口口水,也沒敢把資訊發出去。嚶嚶嚶,這次真的死了死了TAT。
林夕認命的坐回電腦前,開啟文件,果然他的存稿也變了,第一章變得跟更新的一樣,第二章消失不見。見了鬼。
平時被其他編輯誇成碼字神器的他,坐在電腦前寫不出一個字,大腦空白。煩躁的撓了撓頭,開啟大綱和設定集,看著那排——主角需攻略男主,和男主相愛並一吻定情,方算完成任務,開啟下一世界地圖。
林夕迅速把這排字刪掉,這個設定要不得。下一秒,他僵硬在電腦前,只見那排字被他刪除後又變了回來再刪除再一個個顯現出來。
他試圖用別的設定覆蓋,發現打出來的字根本不在文件內顯示。這次是真見鬼了。
林夕看著他將近兩萬字的大綱和設定,死心地想著,被他家編輯菊苣幹/死和被他文裡的角色幹/死,哪個更慘?線上等,挺急的!
死狗一樣躺在床上破柺子破摔,一刻鐘後,林夕翻起身。他想,他不能放棄治療,還是可以搶救一下的。畢竟他是作者啊。而且萬一早晨那只是個美好的誤會呢?
開啟設定,他試著在主角設定欄後加了一項:主角具有無限重生技能。內容顯示了出來,過了一分鐘它也還在那裡沒有被抹去,真棒。
林夕把之前所有的擔驚受怕全部忘光,得意洋洋的想,他是這個世界的神,他在害怕什麼?設定可以增加,死掉的主角隨便救活,還可以附加N多技能,妥。如果真要再穿到文裡去了,哈哈,想想還有點小激動呢。
試驗成功,林夕瞬間一身輕鬆。又翻了翻評論,在一片叫罵聲中發現了一個可愛的小天使。
軟萌的毛球團子:軟萌的毛球團子向你發射了一顆深水魚雷,表達對你深深的愛意。大大居然真的寫耽美了啊啊啊啊啊,盼了五百年。散花散花~蹲更新!糰子是大大的腦殘粉,大大還記得糰子麼QAQ
林夕回覆:啊啊啊啊啊,你是我的真愛,我怎麼會忘記你QAQ
這個糰子,他的每篇文都追,並且要強行給他的人物配CP。最誇張的一次,在他一篇推理文中,連那個常年掃大街的背景布大爺都有CP。他簡直印象深刻。
雖然被編輯噴成SHI,但還是有讀者是真愛他的。他準備去補個覺來安慰下受驚的小心靈,更新什麼的,晚點再說。
就在他睡著後一秒,他收到了一條微信。
編輯菊苣:
晚上十點前不把第二章解鎖,就給我準備好你的屁股。
呵,他家編輯菊苣總是能一身寒氣冷著張臉說出如此讓人羞澀的話呢。
是夜,林夕醒了過來,看著周遭的環境。他忽然發覺,現實如此骨幹,內心如此沉痛。啊!
他穿到了皇宮!不對,應該是重生在了皇宮某人的身上。懸在牆上的寶劍,擺在牆角的落地青瓷花瓶,躺在身邊已經斷掉的白綾,就差一具自殺身亡的屍體,就成了他第二章寫死七皇子的場景。
相比於前一次,他已經能坦然接受穿書的事實。等他再穿出去,如果看到小說又自動更新他都不覺得驚奇了。
但是!!!讓他重生在目標弟弟身上是什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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